各乡镇指挥部、县直和中央、省、州属驻梁河各单位:
2023年1月8日,国家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到“保健康、防重症”,从风险地区和人员管控转到健康服务与管理。5 月5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冠疫情不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半年来我县实现了从“乙类甲管”到“乙类乙管”平稳转段,取得疫情防控的阶段性胜利,但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并未结束。近期我县疫情持续反弹,处于第二波疫情高位平台期,“二阳”人员持续上升。学校等重点场所及各种集聚性活动发生暴发疫情风险高。为持续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规定,认真落实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各项措施,最大限度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自己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同时又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现就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倡议如下:
一、科学佩戴口罩
佩戴口罩是预防呼吸道传染病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可以防止感染者传播病毒,同时保障健康人员免受感染,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新冠病毒危害变化,倡议大家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一)以下情况应佩戴口罩
1.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期间。
2.出现发热、咽痛、咳嗽、流涕、肌肉酸痛、乏力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期间。
3.生活、工作或学习的社区、学校发生聚集性疫情时。
4.前往医疗机构就诊、陪诊、陪护、探视时。
5.进入敬老院。
6.敬老院及托幼机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医护。餐饮、保洁、保安等公共服务人员工作期间。
7.和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感染病同处一密闭空间和近距离接触时。
8.和疑似新冠病毒感染者近距离接触时。
(二)建议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
1.乘坐飞机、火车、长途车、轮船、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
2.进入超市、影剧院、客运场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场所时。
3.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等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时。
4.参加人员来源较广、流动性较强且没有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举办时。
(三)可不佩戴口罩的常见情形或场景
1.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
2.人员相对固定的室内工作场所和会议室等。
3.参加人员来源较广、流动性较强但有明确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的大型会议或活动举办时。
4.进行运动的人员,佩戴口罩可能导致呼吸困难时。
5.佩戴口罩出现明显呼吸困难时应及时到通风良好的地方摘下口罩。
6.三岁及以下婴幼儿。
7.学校师生在校期间。
(四)除以上情形或场景外,个人可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和需求自主选择是否佩戴口罩。
二、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积极配合疫苗接种,保护个人健康。接种新冠疫苗是最有效的预防措施之一,无接种禁忌、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特别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应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在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基础上,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及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符合条件的应积极接种第二剂次加强针。
根据最新新冠疫苗接种方案,如果您尚未完成基础免疫,新冠病毒感染后3个月即可接种新冠疫苗。
三、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助力“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公共聚集场所等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创新方式方法,持续推进城乡环境整治,不断完善公共卫生设施。保持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树立良好饮食风尚,推广文明健康生活习惯。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进社区、进村镇、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四、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
1.勤洗手。手脏后,要洗手;做饭前,餐饮前便前,护理老人、儿童和病人前,触摸口鼻和眼睛前,要洗手或手消毒;外出返家后,护理病人后,咳嗽或打喷嗦后,做清洁后,清理垃圾后,便后,接触快递后,接触由梯按钮、门把手等公共设施后,要洗手或手消毒。
2.注意咳嗽礼仪。咳嗽打喷嗦时,用纸巾捂住口鼻,无纸片时用手肘代替,注意纸巾不要乱丢。
3.常通风。家庭人多时,房间有异味、油烟时,有病人时,访客离开后,多开窗通风。
4.做好清洁消毒。日常保持房间整洁。处理冷冻食品的炊具和台面,病人及访客使用的物品和餐饮具,要及时做好消毒。
5.保持厕所卫生。勤清洁厕所,马桶冲水前盖盖,经常开窗或开启排气扇,保持地漏水弯有水。
6.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坚持科学健身,规律作息、健康饮食,戒烟限酒,增强抵抗力,保持良好心态,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共同构筑健康防线。有症状时,及时就医。
梁河县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3 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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