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梁河县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4年12月9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例》。为了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环境卫生,提升文明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我县养犬管理工作,按照《德宏州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工作目标、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工作要求”五部分组成。
(一)工作目标方面。明确了要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和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对不文明、违法养犬行为常态化开展巡查监管,严格执法,不断提高文明养犬意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
(二)组织领导方面。明确了建立梁河县养犬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主召集人为县政府办公室有关领导,副召集人为县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7个县直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组成。
(三)职责分工方面。根据《条例》相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具体明确了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等17个县直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的职责任务。
(四)实施步骤方面。为确保《条例》顺利贯彻实施,明确从方案下发即日起至2025年4月为宣传筹备阶段,2025年5—12月为全面实施和集中整治阶段,2026年1月以后为总结提升和常态化管理阶段。
(五)工作要求方面。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落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工作合力;要加大文明养犬宣传力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确保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特色亮点
(一)具体明确了各乡镇市人民政府和州直各相关单位的职责任务。
(二)具体明确了开展“宣传筹备、全面实施和集中整治、总结提升和常态化管理”三个阶段期间的工作任务。各阶段目标明确,重点突出。
原文:https://www.dhlh.gov.cn/hxx/Web/_F0_0_65FETU345C3597F37C994DADA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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