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宏州民政局德宏州财政局关于提高2025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德民发〔2025〕16号)文件,德宏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25年7月1日起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现提标标准公布如下:
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744元/人·月。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6720元/人·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A类提高到560元/人·月;B类提高到355元/人·月;C类提高到300元/人·月。
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1.基本生活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968/元人·月。
2.照料护理补贴标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照料护理补贴一档提高到1035元/人·月、二档提高到518元/人·月、三档提高到311元/人·月;分散供养照料护理补贴一档提高到187元/人·月、二档提高到109元/人·月、三档提高到62元/人·月。
四、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集中养育儿童保障标准提高到2010元/人·月,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保障标准提高到1370元/人·月。
保障标准从2025年7月1日起执行。
梁河县民政局
2025年7月3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滇ICP备17006871号-1 联系电话:0692-6911010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20006 邮箱:1059216617@qq.com
地址:梁河县河西乡邦读村邦读街8号 邮编:679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