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河西乡

《德宏州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浏览量:1629    作者: 日期:2025/7/12

出台背景

为加强全州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范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起草了《预案》,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形成本《预案》。

编制依据和范围

(一)主要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合设立德宏州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德政办发〔202519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州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因素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10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1.总则

明确《预案》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提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与职责

明确州政府成立德宏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州指挥部),在州委、州政府和州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全州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工作。州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州指挥部办公室)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预报和预警机制

明确地质灾害预防预报预警信息、预防预警行动、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包括速报时限、速报方式、速报内容)等内容,要求每年年初州、县级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经同级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4.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明确按照地质灾害发生、发展和成灾的情况,分为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根据地质灾害可能或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程度,将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4个等级。

5.应急响应

明确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由省级分别启动级响应,州、县级随之自然启动;中型险情和灾情,由州级启动级响应,县级随之自然启动;小型险情和灾情,由县级启动级响应。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县市政府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6.职责分工

明确州指挥部成员单位在综合协调,紧急抢险救灾,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治安、交通和通信,基本生活保障,应急资金保障等8个方面的职责分工。

7.应急保障

明确应急队伍、物资、装备保障,通信与信息传递,应急技术保障,避难场所建设与管理,宣传、培训和演练,信息发布,监督检查等7个方面的应急保障措施。

8.预案管理和更新

明确各县市要参照《预案》制定县级预案;同时,根据应急工作实践经验和实际需要,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适时组织修订《预案》。

9.奖励与责任追究

明确奖励与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

10.附则

明确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预案解释、预案实施等内容。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

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4.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

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

专业术语诠释

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者地段。

次生灾害: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

生命线设施:指供水、供电、粮油、排水、燃料、热力系统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共设施。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项制度

1.分级负责制度。以责任书形式明确县、乡、村三级政府及部门的防治责任,实行属地管理,层层压实责任。

2.应急预案制度。各级需编制年度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涵盖指挥分工、物资保障、撤离路线、医疗救援等内容。

3.监测员管理制度。对监测员实行公选、审批和动态管理,明确其巡查监测、预警报告职责,并开展专业培训。

4.“两卡发放制度。工作明白卡一点一卡,明确隐患点监测要求;避险明白卡:一户一卡,告知避险措施和转移路线。

5.巡查监测制度。严格执行三查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动态更新隐患点信息。

6.汛期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及时通报险情。

7.灾(险)情速报制度。包括速报(第一时间上报险情)和月报(定期汇总隐患点动态)。

8.宣传培训制度。普及防灾知识,组织群众参与应急演练,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9.应急演练制度。定期模拟临灾场景,检验预案可行性,确保快速响应。

10.经费保障制度。明确州、县两级财政按照比例分担监测补助经费,保障群测群防体系运行。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