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九保阿昌族乡

梁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 加强春节期间群众有序出行的通告 〔2021〕3号

浏览量:11307    作者: 日期:2021/2/12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呈高发态势,国内多地出现局部聚集性疫情,防控压力进一步加大,加之,春节临近,人员流动性加大,疫情防控再次进入关键时期。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要求,根据国家、省、州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返乡人员管理,现将具体要求通告如下:

        一、倡导就地过年。提倡群众非必要不出行,减少人员流动,确需出行人员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二、所有返乡人员须提前5日向目的地乡镇、村(社区)报告。在2021年3月8日前入梁返梁人员必须提前5日向目的地乡镇、村(社区)进行报告,根据防控要求有序返梁。如特殊原因未提前5日报告的,要在入梁当日及时向目的地乡镇、村(社区)进行报告。

        三、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严防出行传播风险。(一)境外入梁返梁及近期到过境外人员出行要求。境外人员或近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人员不流动。如因特殊情况确须入梁返梁的,一律进行“14+7”隔离措施,集中隔离14天进行3次核酸检测,隔离期满且3次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者,可选择继续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7天并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前本人及家属不得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检测结果呈阴性者,方可有序流动,隔离和检测费用自理。(二)国内高风险地区入梁返梁及近期到过国内高风险地区人员出行要求。国内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春运期间不流动。如因特殊情况确须入梁返梁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隔离期满且2次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者,方可有序流动,隔离和检测费用自理。(三)国内中风险地区入梁返梁及近期到过国内中风险地区人员出行要求。国内中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春运期间原则上不流动。如确需出行,须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并持有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抵梁当日到县人民医院进行采样送检,费用自理,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得流动。(四)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人员春运期间省际、市际出行要求。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人员春运期间省际、市际出行,须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未持有者抵梁当日到县人民医院或所在辖区乡镇卫生院进行采样送检)和健康码“绿码”,检测结果呈阴性者,方可有序流动,检测费用自理。(五)国内低风险地区入梁返梁人员出行要求。近14天内有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味觉嗅觉减退等临床症状之一者,尽量做到非必要不出行。低风险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确需省际、市际出行的,应当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未持有者抵梁当日到县人民医院或所在辖区乡镇卫生院进行采样送检)和健康码“绿码”。其他人员应当持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出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如无必要,低风险地区人员应当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地市。(六)跨省返回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出行要求。应当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在返乡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出行,确须出行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出行,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四、核酸采样地点固定采样点: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692-6161377)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692-6164809)2021年3月8日前设置临时采样点7个:芒东镇中心卫生院(联系电话:莫医生13988271912)勐养镇卫生院(联系电话:李医生13759249492;0692-6988031)河西乡卫生院(联系电话:何医生18988245991)大厂乡中心卫生院(联系电话:陈医生15969289784)小厂乡卫生院(联系电话:龚医生13578211413)平山乡卫生院(联系电话:杨医生18988241989)曩宋阿昌族乡中心卫生院(联系电话:车医生18008829601,0692-6922034)

五、各乡镇联系方式

乡镇名称

联系电话

遮岛镇人民政府

0692-6161330

芒东镇人民政府

0692-6966010

勐养镇人民政府

0692-6988010

河西乡人民政府

0692-6911010

九保阿昌族乡人民政府

0692-6900010

曩宋阿昌族乡人民政府

0692-6922010

平山乡人民政府

0692-6933010

小厂乡人民政府

0692-6933510

大厂乡人民政府

0692-69550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2021年3月8日结束,此前通告与本通告内容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其余内容继续沿用。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动态,适时调整工作措施。



梁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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