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九保阿昌族乡

10月29日执行|关于调整进出梁河管控措施的通告

浏览量:1358    作者: 日期:2021/10/29
为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防输出”防控策略,经梁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进出梁河县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进入梁河

(一)有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一律劝返。若已进入梁河,高风险地区一律实行“14+7”管理,即:14天集中隔离管理、7天居家健康监测;中风险地区实行“7+7”管理,即:7天集中隔离管理、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相关费用自理。

(二)有疫情发生县(市、区)旅居史人员(不含该县高、中风险地区),一律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于第1、第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三)其他地区旅居史人员,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德宏抗疫情”和“通信行程卡”两码绿码,在体温正常的情况下通行。

二、离开梁河
(一)全体居民非必要不离开梁河,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边境县市。

(二)梁河为始发地人员。德宏州内流动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德宏抗疫情”“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三码绿码,在体温正常的情况下放行;出德宏州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德宏抗疫情”“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三码绿码,在体温正常的情况下放行。

(三)途经梁河人员。德宏州内流动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德宏抗疫情”“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三码绿码,在体温正常的情况下通行;出德宏州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德宏抗疫情”“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三码绿码,在体温正常的情况下放行。

三、全县居民要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及时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途中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村)和各行业场所严格执行“德宏抗疫情”和“云南健康码”扫码、测温、佩戴口罩进出制度。

四、本通告自2021年10月29日零时起执行。
梁河县疫情指挥部电话:0692—616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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