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九保阿昌族乡

内设科室

浏览量:7048    作者: 日期:2022/8/25

党政办

职   能

1.起草党委、政府文件及各种文稿;

2.负责来文来电办理,及时、准确、保密、统一;

3.具体做好党委、政府有关会议和会务工作;

4.调查研究、编发信息、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5.做好印章管理,电话管理及其他行政事务;

6.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联系电话:0692-6900010

 

经济发展办

  能

1.负责制定经济建设、农牧业发展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工业化和农牧业产业化工作,促进农村牧区经济发展。
3.负责项目策划和建设,落实国家重点投资项目,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大力引进资金、人才、设备、技术。
4.负责改善和优化经济环境,协调投资合作者在合法权益保护、中介服务、投诉、调解等方面工作。
5.负责小城镇建设和村级规划建设工作。
6.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普及环境保护知识。
7.负责道路交通建设工作,制定村级公路发展规划,搞好乡村公路维护。
8.负责统计工作,完成国家和地方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9.协调有关部门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经济技术、信息咨询等服务。
10.负责财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依法管理财政收入和支出;负责制定本乡年度预决算,监督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各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国有资产管理。
11.负责安全生产宣传、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联系电话:0692-6900010

 

社会事务办

  能

1.搞好生产救灾,及时准确地报告灾情,发放救灾物资和用好救灾款,妥善安排灾民生活,组织生产自救。

2.搞好社会救灾工作,完成各种社会救济对象审批前的各项手续及实施具体救济。

3.掌握本辖区内的各类优抚对象基本情况,准确及时公正合理地发放各种抚恤优待金,建立拥军优属工作网络,开发各种服务活动,实行拥军优属工作,经常化和制度化。

4.协助街道办事处抓好居村组织建设制度以及居村干部培训等工作,搞好居村换届选举工作。

5.协助街道办事处建立社区服务中心,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便民利民、邻里互助活动。

6.依法审理国内结婚登记,严格把好婚姻登记关。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开展婚葬礼俗改革。

7.收集管理地名资料,做好地名管理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勘定行政区划界。

8.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社团管理工作,协助社团与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9.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工作。

10.搞实搞活残疾人工作,开展残疾预防与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福利救济、社会服务等工作 。

11.协助办事处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12.加强基层人民调解机构建设,指导管理人员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代表基层政府处理民间纠纷。

13.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4.有计划地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15.协助基层组织做好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1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7.承办上级民政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和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联系电话:0692-6900010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能

1、贯彻执行上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结合本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际,研究、拟定本辖区的年度工作计划、阶段工作安排和措施,提交乡综合治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2、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稳定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乡党委、政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牵头制定工作预案,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稳定问题。

3、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对可能引发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报告,并协助乡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妥善处置。定期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报表,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4、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委会和辖区内的社会组织、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进行责任倒查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权的建议。

5、组织开展基层平安建设活动和治安防范工作及军、警民联防活动。督促、指导村综治组织、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群防群治队伍开展工作,加强防控体系建设。

6、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探索建立经常性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的长效机制和高效灵敏的信息报告机制,健全防范控制网络,加强警示教育,将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的触角延伸到社区、村,及时掌握邪教活动的动态和特点,做好预防、教育和转化工作。

7、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外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及企业周边治安整治等工作。

8、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联系电话:0692-6900010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能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发展方针、政策,把党和政府的农村政策深入贯彻到农村中去。

2.做好本部门的年度计划及工作总结,提出本年度全镇农业工作发展对策供领导决策参与。

3.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全镇农业发展规划,为本镇农业发展出谋献策,及时向党委政府、办事处分管领导,汇报农业发展情况。

4.协调本部门的工作关系,互相配合,协调发展,抓好各站年度计划及工作总结。

5.抓好农业技术试验和推广项目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各项推广项目和农业生产目标责任的落实执行情况,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工作。

6.抓好农机管理服务体系的建立工作,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技术和新机具,实施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和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7.抓好对各村、组的财务管理工作,定时会计集中办公制度,不定期检查农民负担问题。

8.完成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任务。联系电话:0692-6900010

 

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能

1.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

2.继续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

3.探索和完善农村财务资产管理;

4.加强农村三项指导;

5.继续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

6.认真做好农村税费改革工作;

7.加强完善机构队伍建设;

8.完成农村各类经济统计。联系电话:0692-6900010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能

1.负责开展文化宣传、文艺活动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辖区内的文化市场,村(社区)文化室的业务指导;

3.负责文化体育交流、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

4.负责开展群众性体育及全民健身活动;

5.负责广播电视的传输、维修、整治、扩展和管理,搞好中央、市、区广播电视节目的转播,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宣传,为辖区内的“三个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服务;

6.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联系电话:0692-6900010

 

林业站

  能

1.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4.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

5.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6.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

7.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

8.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

9.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10.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1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12.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联系电话:0692-6900010

 

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能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村镇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并组织实施。

2.具体承办编制集镇规划和指导编制村庄规划工作。

3.负责村镇建设工程选址定点和建设开工的审查、报批、发放《选址意见书》和《建筑许可证》。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规划、设计、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建筑构配件生产、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开发等行业的市场、质量管理及其企业的资质检查,制止和纠正无证设计、无证施工,查处违章建筑和调解、仲裁村镇建设纠纷等。

5.负责对村镇和个体工匠管理,依法建立登记制度并组织其培训,提高技术素质。

6.搞好村镇规划建设的统计报表和技术资料的统计上报、建档、立卷、保管工作。

7.完成乡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业务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联系电话:0692-6900010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能

1.贯彻执行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承担辖区内的相关宣传和咨询;

2.承担辖区内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劳务输出等工作;

3.三、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工作;

4.负责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

5.承担乡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相关业务工作。联系电话:0692-6900010

 

财政所

  能

1.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

2.负责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3.负责乡镇非税收入的管理;

4.负责强农惠农资金“一卡式”发放、“乡财县管”和“村财乡代理”会计核算工作;

5.负责乡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

6.协助乡村两级清收债权、化解债务;

7.负责对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乡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8.负责对农民负担进行监督管理;

9.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乡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

10.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乡镇交办的其它事项。联系电话:0692-69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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