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保阿昌族乡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24日至12月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九保阿昌族乡党委进行了巡察。12月26日,县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制度。每逢党委会必学,加强党委班子及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次五次六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二)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党委对一切工作的统领作用,完善党委会会议制度,充分体现出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专题学习,坚决杜绝非党委委员表决的现象出现;修改完善党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的程序,严格财经纪律,坚决杜绝未议先支现象出现。二是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制定学习计划,严格中心组学习频次,每年不低于6次中心组学习。结合上级安排部署完善学习内容,做好学习笔记,做到知行合一,学思用贯通。乡党委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成立意识形态的领导小组、制定方案计划及撰写总结时对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杜绝出现照抄照搬等形式主义问题。
(三)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一月一分析、一月一研判”,乡党委、政府每月定期召开研判审定会,聚焦返贫致贫风险点,逐人逐户统计分析收入情况,合理确定增收目标,分类施策落实帮扶措施,2023年1至3月审定会已按要求开展,对动态新增、风险消除的农户严格按程序执行。二是乡党委督促各村建立健全活动中心管理制度,按照现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活动中心管理,发布关于重申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明确要求村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到乡党委报备,农村党员、群众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到各村委会报备,针对疫情期间违规办理客事、未提前报备的41户村民进行了批评教育,乡党委对发现问题村党总支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各村党总支下一步严格审批红白喜事办理事项并做好报备。三是组织召开群众会,加大对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乡林业站配合县林草局、遮岛镇林业站对毁林开荒的案件进行查处6件,责令限期恢复植被,案件由县林草局正在办理中;加大对矿产资源的宣传保护,乡林业站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在砂场的非法采砂行为,移走所有采砂设备;在曩滚河边设置了铁丝网,现在采砂机械已无法下到河里,我乡将持续教育监督不再产生非法行为;勐科村水井洼后山河道被家禽粪便污染,污水汇入勐科河污染县城饮用水源问题,已督促该户清理家禽粪便,并组织召开村民大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等相关文件精神,提高村民环保认识。四是加大对传统村落保护的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及群众监督机制,对未按规定建设的农户,及时引导,真正做到了早发现早制止。九保村召开户代表会议将传统村落保护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明确村庄规划管理员工作职责,乡党委加大与县直有关部门的对接,形成工作合力,保护好传统村落,对未按规定建房的6户均已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四)关于“疫情防控责任压得不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全乡干部职工、各村召开村组干部会,进一步学习中央、省、州、县、乡疫情防控政策,提升了对疫情防控政策的认识,共计200人参加了培训;按照县级要求,认真落实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五类重点人员服务到位;进一步严格公共场所的管理,每次开放使用都严格落实申报、审批,对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监管不严格的问题得到了彻底整改。二是组织物资管理人员再学习、再培训,进一步熟悉掌握物资管理的相关规定;重新梳理一次物资,理清了进出库清单,做到进出规范、记录清楚。防疫物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得到了彻底整改。三是召开全乡干部职工大会,对于外出报备工作做了要求,指定党政办具体负责干部职工外出报备工作,做到报备及时、审批及时、存档及时。对于之前手续不齐的,及时补齐资料,外出报备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得到彻底扭转。
二、关于“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解决民生领域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不够有力”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抓得不牢”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2月20日在全乡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学习《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德办发〔2016〕50号)文件,严格执行九保阿昌族乡“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采取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与分管站所负责人谈、站所负责人与一般工作人员谈的形式,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方式提醒告诫,层层压实责任。二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充分认识开展述责述廉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求,班子成员、各村党总支书记认真撰写述责述廉报告,明确述责述廉对象名单、报告的格式、内容等,并要求述责述廉对象提前将报告报乡纪委审核把关,严厉杜绝述责述廉走过场、流于形式。2月20日,乡党委对存在述责述廉敷衍应付的3名班子成员,6名村党总支书记进行了谈话提醒。
(二)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深化“三转”,乡纪委书记不再担任曩滚河九保上段乡级河长,由挂钩丙盖村改为协助挂钩丙盖村,确保乡纪委更加聚焦主责主业,坚守职责定位转职能,依规依纪依法转方式,自我革命转作风。二是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开展纪律警示教育。在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典型案例6场次,组织乡村干部职工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深化农村党员警示教育活动,对22名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了以“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为主题的廉政教育培训,印制《九保阿昌族乡“以案示警、以案为戒”警示教育案例汇编》,收集整理了我乡自2014年以来查办的诈骗、赌博、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等十一类典型案例,并向全乡36个农村党支部印发警示教育案例汇编。全面开展“一案一警示”,利用村党支部主题党日、党员大会、纪律处分决定宣布会、观看警示教育片、讨论发言等多种形式,全覆盖、零距离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课。三是在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作风纪律要求,组织召开正风肃纪工作提醒会,切实增强全乡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2022年2月20日,乡纪委对存在问题的8名干部职工进行了教育提醒谈话。
(三)关于“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整治不明显”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全乡干部学习《中共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梁河县纪委办公室关于重申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重申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通过召开群众会、入户宣传、微信群等方式进一步宣传农村婚丧喜庆事宜的相关要求,加大群众的知晓率。乡党委对存在问题的村党总支书记、村监委主任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各村加强对活动中心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审批婚丧喜庆事宜,教育引导群众树立节俭文明办客、廉洁公正办事的良好新风。二是认真对照《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梁河县2022-2023年冬春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规范对救灾救助物资的分配和发放,建立完善物资发放明细台账,做好公示,对存在问题的三个村民小组长、村党总支书记进行了谈话教育。乡纪委联合乡应急办、各村监督委主任组成四个督查组对全乡6个村2022-2023年度冬春救助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救灾物资发放到位。
三、关于“推动党建主体责任不扎实,党建工作弱化”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工作联系制度,1月重新完善制定出台《党建指导员指导基层党支部工作要点》《党建指导员工作手册》,列出任务清单,督促好、发挥好党建指导员作用发挥。加强业务学习与指导,1月19日、2月17日通过主题党日开展党务知识大讲堂,进一步提升党务知识水平,重点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二是结合《关于抓好2023年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抓机关党支部换届工作,切实做好提醒、督促和指导工作。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员对“三会一课”重要性认识,创新“三会一课”形式,提升组织生活吸引力,严格云岭先锋APP签到制度。二是进一步规范和严肃党组织活动,1月19日、2月17日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4+x”模式,常态化开展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的方式,加强对党支部组织活动的指导和监督。三是通过1月、2月“三会一课”,进一步强调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的,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会前谈心谈话制度,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坚持把谈心谈话作为党支部的经常性工作。四是结合1月、2月“三会一课”利用云岭先锋“APP”严格开展积分评定、管理工作。
(三)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持发展党员的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强化党委会议对发展党员的规范审批,严格按要求开展无记名票决,逐一讨论研究。二是1月、2月,在组织办例会上对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务业务学习,通过学习《发展党员实用手册》,进一步熟悉掌握发展党员的业务,在培养、考察、政审、审批等各个环节上严格要求、规范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92-6900010;地址:梁河县九保阿昌族乡人民政府;电子邮箱lhxjbxjw@163.com。
中共九保阿昌族乡委员会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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