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方法》中第三十八条,规范性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制定机关应当及时清理:其中第二条:规范性文件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和本省政策被修改、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依据第8期 常务会议纪要——关于请求废止《梁河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议题,故《梁河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不再适用,现给予废止。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滇ICP备17006871号-1 联系电话:0692-6161149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20006 邮箱:dhlhjtjbgs@163.com
地址:梁河县遮岛镇南甸路71号 邮编:678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