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交通运输局

曝光台|梁河曝光三起交通违法案例

浏览量:4166    作者: 日期:2024/4/2

为了向社会公众和交通运输企业、行业从业人员普及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的形式,加强教育警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德宏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梁河大队现将3起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达到警示教育的社会效果。

【案例1】

2024年3月11日,驾驶员景某某驾驶车辆拉运甘蔗行驶至县道河西线K4+820至K4+850处时发生意外侧翻后柴油污染公路、影响公路畅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对当事人景某某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现场执法人员为尽快恢复路面畅通,积极协助清洁污染路面。

【案例2】

2024年3月25日,梁河大队接到梁河县交通运输局来电告知“梁河县县道河西线K4+600m处有人施工修建临时搭口”。接到案件信息后,梁河大队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初步勘验和调查取证。经依法立案调查,当事人濮某某擅自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违法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濮某某进行了行政处罚,并根据公路管理机构要求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案例3】

2024年2月2日,梁河大队接到12328投诉出租车驾驶员不打表收费。接投诉信息后,梁河大队依法立案调查,证实被投诉的梁河县泰兴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赵某某不按规定使用计价设备、违规收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违法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当事人赵某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德宏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梁河大队

2024年4月1日



信息多一点:

近期,德宏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梁河大队在完成机构改革后,凝心聚力,重拳出击,深入整治道路运输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辖区县道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完好和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自从受梁河县交通运输局委托执法以来,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梁河大队已经立案查处了49起交通运输违法违规案件。其中普通程序28件,轻微违法不予处罚21件,办结48件,正在办理1件,办结率达到了97.87%。

违法案件主要涉及:客货运车辆不按规定参加年审、维护和检测车辆,出租车不打表收费及违规收费,客运驾驶员发车前未对旅客进行安全事项告知,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违反规定巡游揽客,损坏、污染公路及影响公路畅通,擅自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驾驶培训异地教学等。

文章来源:葫芦丝之乡梁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