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协同监管工作的通知》(德公管联发〔2021〕2号)、《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协同监管工作的通知》(梁公管发〔2024〕02号)要求,持续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营造良好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深入推进招投标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建立各司其职、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监管到位的公共资源交易协同监管机制,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制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特制订本方案:
一、职能职责
按照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行使行政权力、承担责任,开展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
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
(一)建立本行业公共资源交易执法人员库。由4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熟悉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的工作人员组成梁河县交通运输局公共资源交易执法人员库。
(二)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以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的交通工程公开招投标项目为基础,参与项目交易活动的各类市场主体直接进入名录库,不再另设新的名录。
(三)“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抽查工作方式。采取每年不少于2次,每半年不少于1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程序和方法:一是原则上以抽查的形式开展,每半年在已开标项目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被抽取到的项目交易市场主体均作为检查对象,抽取比例按行业分类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分别抽取5-10%,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较少无法按比例抽取的,可根据情况直接确定检查核查项目对象,原则上检查项目不得少于1项。二是在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开展检查核查工作。三是以网络、书面检查为主,实地核查为辅的方式开展联动执法检查,电子化交易的项目以电子化检查方式为主。四是检查抽查情况于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县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四)工作开展情况上报。每年6月20日、11月20日前将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台账、检查核查工作情况报告,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报县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完善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工作机制
按照职能职责依法依规受理处理有关投诉举报,即时反馈办理结果,并将投诉书和处理结果交招标代理机构扫描上传交易平台,形成完整的电子档案。
梁河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3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滇ICP备17006871号-1 联系电话:0692-6161149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20006 邮箱:dhlhjtjbgs@163.com
地址:梁河县遮岛镇南甸路71号 邮编:678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