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教育体育局

梁河县城区幼儿园招生方案

浏览量:15004    作者: 日期:2022/7/27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州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2018年11月7日)、《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及《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在总结近年来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梁河县幼儿园、梁河县幼儿园一分园(原弄么幼儿园回收)、梁河县遮岛镇中心幼儿园(梁河县青浦实验幼儿园)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小班:截至招生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3周岁不超过4周岁的适龄幼儿。

中班:截至招生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4周岁不超过5周岁的适龄幼儿。

大班:截至招生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5周岁不超过6周岁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人数

2022年9月梁河县城区幼儿园计划招生小班9个,305中班1个,35人;大班1个,35人。其中梁河县幼儿园计划招生175人,5个小班,每班35人;梁河县幼儿园一分园计划招生140人,2个小班1个中班、1个大班,每班35人;梁河县遮岛镇中心幼儿园计划招生60人,2个小班,每班30人。

三、报名条件

1.符合《德宏州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意见》条件的军人子女

备注:幼儿园报名开始时到幼儿园报名,并于幼儿园报名结束前将资格审查材料①军官证、警官证等军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②证明军人与子女间关系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等原件及复印件;③其他证明材料报送至梁河县军人子女优待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进行审核,资料审核后梁河县军人子女优待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资料提供县教育体育局

2.符合《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公政〔2018〕164号)文件条件人员子女

3.符合《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云南省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云应急〔2019〕25号)文件条件人员子女

4.中央、省、州到梁河县挂职、任职人员子女

5.本园教师子女

6.截止报名日期前幼儿是遮岛镇户籍(以户口簿登记为准)

7.父母中的一方是国家公职人员且工作地点在遮岛镇辖区

8.遮岛镇户籍幼儿父母其中一方的房产在遮岛镇辖区(有房产证)

9.非遮岛镇户籍幼儿父母其中一方的房产在遮岛镇辖区(有房产证);父母其中一方有居住地址在遮岛镇辖区的居住证

10.父母其中一方在遮岛镇真实务工,务工合同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到招生当年8月31日满一年

11.父母其中一方在遮岛镇经商并且有到招生当年8月31日满一年的营业执照和正在营业的实体店

12.国企、央企正式员工,且工作地点在遮岛镇辖区

13.与县人民政府签订招商引资框架协议人员(法人)子女。

14.怡心花园一、二、三期一手房人员子女、孙子女(后期转让的房主子女、孙子女入园不纳入优先考虑范围,且一手房每套房产优先名额累计不超过2名)。

四、录取办法

符合三所幼儿园报名条件幼儿不进行划片区招生,家长自愿选择一所幼儿园报名,按照幼儿园录取办法录取,如果同一录取时间段报名两所及以上幼儿园取消当年录取资格。若三所幼儿园第一次招生出现学位未录取满的情况,家长根据幼儿园发布第二次报名通知进行二次报名二次补录采用随机派位确定拟招幼儿;若第二次还未录取满,将不再进行第三次补录。未被所报名幼儿园录取的,自愿选择就读其他(民办)幼儿园。

(一)梁河县幼儿园

第一批次录取符合1-5条中任何一条幼儿。

第二批次录取本园录取第一批次后剩余招生名额的75%录取符合6-8条幼儿录取方式为首先录取符合三个条件幼儿,再录取符合两个条件幼儿,最后录取符合一个条件幼儿。如果符合招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该次招生名额时,直接确定拟招幼儿;符合条件幼儿报名人数大于招生名额时,采用随机派位方式确定拟招幼儿。第二批次录取不满时,名额增加到第三批次。

第三批次录取本园录取第一批次后剩余招生名额的20%及第二批次剩余名额。录取符合9-13条幼儿,如果符合招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该批次招生名额时,直接确定拟招幼儿;符合条件幼儿报名人数大于招生名额时,采用随机派位方式确定拟招幼儿。第三批次录取不满时,名额增加到第四批次。

第四批次录取第一批次后剩余招生名额的5%及第三批次剩余名额。录取符合第14条幼儿,如果符合招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该批次招生名额时,直接确定拟招幼儿;符合条件幼儿报名人数大于招生名额时,采用随机派位方式确定拟招幼儿。(符合第14条幼儿也符合其他招生条件的,可以先参加一二三批次录取,再参加第四批次录取。)

(二)梁河县幼儿园一分园

第一批次录取符合1-5条中任何一条幼儿。

第二批次录取本园录取第一批次后剩余招生名额的75%。录取符合6-8条幼儿,录取方式为首先录取符合三个条件幼儿,再次录取符合两个条件幼儿,最后录取符合一个条件幼儿。如果符合招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该次招生名额时,直接确定拟招幼儿;符合条件幼儿报名人数大于招生名额时,采用随机派位方式确定拟招幼儿。第二批次录取不满时,名额增加到第三批次。

第三批次录取本园录取第一批次后剩余招生名额的25%及第二批次剩余名额。录取符合9-13条幼儿,如果符合招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该批次招生名额时,直接确定拟招幼儿;符合条件幼儿报名人数大于招生名额时,采用随机派位方式确定拟招幼儿

(三)梁河县遮岛镇中心幼儿园(梁河县青浦实验幼儿园

为了更好地发展我县的公办幼儿园,梁河县遮岛镇中心幼儿园(梁河县青浦实验幼儿园)借力上海青浦区帮扶力量打造优质幼儿园。

第一批次录取符合1-5条中任何一条幼儿。

第二批次录取本园录取第一批次后剩余招生名额的75%,录取符合6、7、13条幼儿。如果符合招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该次招生名额时,直接确定拟招幼儿;符合条件幼儿报名人数大于招生名额时,采用随机派位方式确定拟招幼儿。第二批次录取不满时,名额增加到第三批次。

第三批次录取本园录取第一批次后剩余招生名额的25%及第二批次剩余名额。录取符合9-12条幼儿,如果符合招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该批次招生名额时,直接确定拟招幼儿;符合条件幼儿报名人数大于招生名额时,采用随机派位方式确定拟招幼儿

五、其他说明

(一)符合任何一个条件均可报名,符合几个条件就提供几个条件的相关材料,录取依据以报名材料为准,因为材料问题造成的录取失败自行承担责任。

(二)符合后期上级发文规定的优先录取对象,可参加录取。

(三)三所幼儿园录取结束,仍有幼儿未被录取自愿选择就读城区民办幼儿园。

(四)为保证招生的公平、公正,随机派位和资料审核全程由政府教育督导室监督,并对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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