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教育体育局是梁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中共梁河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中共梁河县教育工作委员会、梁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等牌子,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
梁河县教育体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指示。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体育发展的方针、政策、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落实。拟定全县教育体育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负责指导全县各类教育体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开展对全县教育体育工作全面综合性的调查、研究,提出调整、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推进高中及以下学校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法治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禁毒防艾教育等工作;统筹管理全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教育、民族教育、体育教育、开放教育、职业技术、成人教育及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组织协调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教科研、学生管理工作;指导开展教材建设、专业建设和就业服务工作;拟订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评估标准,开展质量监测和学校评价工作;按规定审批管理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中专班。负责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体育工作进行指导。
(五)负责对社会力量所办学校和教育机构的审批和管理。
(六)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工作;指导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阶段性发展水平及质量的监测工作。
(七)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管理,制定教育体育基本建设规划并协调、组织落实,负责县级教育费附加、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统计全县教育、体育经费投入情况。
(八)制定全县师资培养、培训和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教育体育行政干部和教师的管理工作。
(九)组织实施上级教育体育部门颁发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十)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各类招生计划。负责各级各类考试工作的组织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汉语文字规范和标准的应用情况。管理、组织、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十二)综合管理全县体育事业,组织、指导全县体育研究,调查研究体育人才需求,指导体育教育管理。研究指导全县企业、校园、少儿等体育事业建设,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管理、群众体育组织和体育社会团体工作;协调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管理群众体育赛事;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管理体育竞赛和业余训练工作,设置竞技运动项目;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文化教育和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参加和举办重大体育竞赛;统筹规划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工作,开展学生体质监测。协调指导老年体育协会工作。检查和指导全县的体育工作,指导协调各部门各行业开展体育活动,抓好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学校、农村和少数民族体育工作。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各种体育运动规章制度,做好体育培训训练工作,推进体育社会化进程。
(十三)负责学生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工作;协调指导教育体育公益事业发展工作。
(十四)统筹协调教育体育安全稳定和预防、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学校公共卫生、后勤监管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中共梁河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主要职责:1.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2.贯彻落实中央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方针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研究我县的实施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3.推进教育领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推动解决教育工作重大问题。4.完成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州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交办的其他任务。中共梁河县教育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2.负责县教育体育局机关和县直属单位党的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3.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统筹协调思想政治、综治维稳、统战民宗、机要保密、老干部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4.完成县委和州教育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梁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要职责:
1.贯彻教育督导法规,对县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2.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开展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专项督导。3.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4.发布教育督导报告。5.完成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梁河县遮岛镇勐底路下段大金塔旁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00—11:30,14:30—17:30
联系方式:0692—616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