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甘露计划”资助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新生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自2023年起,为帮助云南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设立“甘露计划”资助项目,资金用中央财政安排的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承担。为规范和加强“甘露计划”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助项目顺利开展,结合梁河县实际,突出针对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努力提升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坚实基础。
二、项目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赵光耀 县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屈生权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成 员:尹兴国 县教育体育局财务基建股股长
李 辉 县教育体育局财务基建股副股长
武光达 县教育体育局财务基建股副股长
徐刚逵 梁河县第一中学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体局财务基建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李辉任办公室主任。
三、资助范围和标准
(一)资助范围:“甘露计划”项目资助户籍是梁河县的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考取大学专科及以上的确需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条件:在高等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优先保障未享受其他教育帮扶的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剩余资金用于其他确需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标准:根据当年资金情况一次性补助,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县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补助标准,本专科相差不超过1000元。
四、申报程序
(一)按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本专科新生,填写《梁河县“甘露计划”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逐级审核。《申请表》经本人签章后到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审核无误后,将申请表原件、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学生社保卡复印件、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资料提交县市教育体育局。
(三)会同评审:申报结束后,教育体育局会同辖区高中阶段学校对提出申请的学生,根据学生家庭的经济情况、存在困难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提供的重点保障人群数据等因素,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确定出资助标准和拟资助名单。
(四)公示公告:教育体育局将拟资助名单进行5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则确定资助学生名单。
(五)发放方式:教育体育局根据确定资助学生名单,通过当地金融机构将资助资金统一拨付到学生社保卡账户。
五、本方案由梁河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件: 梁河县2023年“甘露计划”拟资助名单公示]
梁河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