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以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德宏州党政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要求,紧紧围绕林草工作,坚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林草业发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各项,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广“一部手机办事通”使用及“政务服务满意度”评价工作,提高行政服务便民化、亲民化。二是根据省、州文件关于全面清理审批事项清单,按规定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审批服务事项网办率100%。三是做好线上办件平台服务。截至当前,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已完成部门实施清单发布27条,其中:行政许可24条,行政给付1条,行政确认2条。完成线上办件678件,综合评价等级均为非常满意。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和云南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无超时办件,无投诉件。四是认真做好证明事项清理梳理工作,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经梳理,我局林草领域未存在需要保留或取消的证明事项。
2.落实权责清单。因行政机构改革,机构职能调整,目前,按省、州相关文件要求,分批认领权力事项,实行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及时完善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的认领工作,并实现与云南省各级部门权责清单网址的关联。
3.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在国家“互联网+监管”、“国家信用信息一体化”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新录入执法人员库的执法人员5人;在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等平台每月实时完成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数据录入。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县司法局关于转发<梁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NO.010)、《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NO.044)文件要求,对由我局实施的县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2次清理。对我局涉及的《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梁河县退耕还林管理办法的通知》(梁政发》〔2002〕42号)清理结果需要保留使用。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抓好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认真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二是加强合同管理。我局签订的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合同,都需要经过合法性审查。三是加强法律顾问管理。聘请法律顾问1人,法律顾问为我局行政处罚、行刑衔、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案卷评查等涉及法律方面的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和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在州林草局的指导下,局机关内部组建了一支林草综合执法队伍,专职办理全县范围内受我局委托执法的部门无法办理的所有林草行政案件。
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及时在云南信用信息一体化和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上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行政许可方面,2021年1月1日以来,共办理行政许可2936份(件),其中:林木采伐许可证930份;受理和组织上报全县项目建设占用林地申请35件(已经批准28件);办理植物检疫证书1971份。行政处罚方面,查处并结案林业行政处罚案件76起,按案件类型分,其中:未依法办理植物检疫案33起;擅自改变林地用地案10起;无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7起;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7起;开垦造成林地毁坏案8起;滥伐林木案5起;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起;违法采砂造成林地毁坏案1起;盗伐林木案1起,作不予行政立案决定。我局移交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刑事案件线索2起。在行政检查方面,全年共开展行政检查206户次,其中:进行森林资源行政监督检查160户次;对木材加工厂应施检疫林业植物及其产品的检查32户次;对林木种苗苗圃检查14户次。行政执法监督方面,2021年没有发生重大行政案件,我局开展案卷自查自评76卷,其中:评查行政许可案卷10卷,行政处罚案卷66卷。
四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我局积极组织执法证考试,为适应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需要,今年完成了61人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及补换证件的线上报名,目前,正在等待系统三级联审工作,其中:到期换证参加考试人员20人,新考证人员19人,免考换证人员10人,有效期内换发新式执法证人员12人。我局领导班子带头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加强日常学法和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全县林草执法人员分别参加了由州林草局牵头及由省林草局牵头组织举办的林草行政执法培训会2次,参会人员达200余人次。
(五)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完善我局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制定实施我局“八五”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明确各股室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开展集中学法8次,参加学法170余人次。
根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在加强法律学习的同时,注重对广大群众的法制宣传,不断增强全民生态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林业执法氛围。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草原普法宣传月”、“6·26”禁毒宣传月、“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和每年12月至次年6月的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险期时段,以“进村入户”、“法律六进”的方式,及现场发放宣传资料、以案释法、线上图文视频宣传、参与线上答题等形式,积极开展宪法、民法典、林草、野生动物保护、湿地保护、疫情防控、爱国卫生、禁毒防艾、扫黑除恶、非法集资、平安建设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积极普及涉林涉草行政许可事项和“一部手机办事通”业务。提高全区广大居民群众的法律水平,助力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六)做好信访纠纷处置
2021年,我局办理信访案件4件,其中省级交办件1件,德宏州“12345”政府热线诉求3件,主要诉求问题是:对野生动物养殖户补偿不到位、林权纠纷和办理林木采伐指标工作,针对群众诉求问题,我局坚持“三到位一处理”原则,一案一策,程序规范,意见落实,处理恰当,群众满意,已全部结案。
(七)开展矛盾大排查大化解专项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矛盾风险大排查大化解专项及战疫情保稳定矛盾风险大排查大化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工作,我局各股、室、站、办、队、场根据细化的目标任务,结合林草日常工作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自2021年5月以来,通过对30余家木材加工厂、10余家林木种苗经营户及县国有林场林区居民的摸底排查,暂未发现涉林草领域及战疫情保稳定方面的矛盾纠纷问题。
二、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局长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切实履行林草部门法治主体责任。党组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讨论会1次,听取1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严格自我要求,坚持做到依法行政。严格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股室站办场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对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三)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亲自抓我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工作,推动我局普法知识,积极参加我局组织的民法典线上答题、应急知识线上答题、宪法线上答题活动,领导通过干部在线学习法律法规。
三、存在不足及原因
一是工作推进不平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进展工作与上级要求不同步,目标及任务落实效果差距大;二是执法人员素质普遍偏低。专业从事执法人员数量、能力水平不能完全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需要;三是普法宣传力度不够。教育创新不够、渠道不宽、形式不多,实效性不强,需加大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力度,满足新形势下林草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需要。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面贯彻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精神和年度工作要点。落实单位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执法岗位人员培训,规范执法行政行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八五”普法及“十四五”规划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
(二)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林草、自然资源等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做好“互联网+监管”“一部手机办事通”掌上执法工作,认真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
(三)加强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打造权力运行的阳光平台,抓好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落实。
(四)加强普法宣传。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学习会、法治主题宣传活动,健全普法网络体系,创新拓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普法方式,深化林草法律政策的宣传。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滇ICP备17006871号-1 联系电话:0692-616133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20006 邮箱:773991044@qq.com 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 邮编:679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