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近年来,在全县各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野生动物得到保护种群不断壮大。特别近期正值野生菌采摘及秋收季节,蛇咬人、农作物遭破坏、家畜遭伤害等野生动物致害现象时有发生。为保障人民群众农业生产及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现就野生动物危害防控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野生动物致害防控知识
1.不参与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活动,主动制止和举报非法安装猎夹、猎扣、猎套、投药、布电网等捕猎行为,采取科学有效办法防控野生动物破坏庄稼等农作物灾害。
2.发现野生动物活动要保持冷静且远离,不可主动采取驱打和追赶野生动物,应在较远的安全距离进行驱逐,确保人身安全。
3.夜间发现野生动物活动不可自行追赶驱离,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投射光照,制造声响进行驱赶。
4.在集中连片庄稼地周围可布控声源或者电子感应灯,也可以在农田周边喷洒“402”农药(人畜无害),以防止野生动物靠近。
5.在农业生产活动当中,农户可以采取击敲锣鼓、播放声响、设置围栏、轧制稻草人等方式驱逐野生动物。
6.进入林区采山野菜、作业时,请尽量3人以上结伴同行,注意自身安全。
7.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已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梁河支公司为全县群众投保《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公众责任保险》,当您发生野生动物致害时,请及时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梁河支公司报案,保留原现场并提供影像资料,咨询相关理赔事宜,通过保险理赔的方式降低造成的损失。
二、野生动物救助知识
1.如果你发现野生动物伤病或是受困了,请拨打县林草局电话或报警,按照专业救护人员指令,协助完成救助。切忌直接徒手接触动物,防止沾染动物身上可能存在的病菌,防止被动物咬伤抓伤。
2.日常生活中,公众若发现繁殖期落巢或练习飞行的幼鸟,不要捡回家自行饲养或“好心”救助,如果没有外伤,帮它回到离巢较近,猫、狗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威胁不到的地方,亲鸟会将其引导回巢;不要试图捕捉或伤害误入屋内的野生动物,应该把门窗打开,让其自行离开或适当进行驱赶, 若不能解决,请拨打县林草局电话或报警。
三、野生动物保护倡导
1.自觉保护森林,关爱野生动物,让茂密的森林成为野生动物繁衍生息的庇护场所。
2.从我做起,不乱捕、不猎杀、不食用野生动物及制品,摒弃不良饮食陋习,做到由“口”到“心”去爱护野生动物,争做文明、守法、有爱心的好公民。
3.餐饮企业不非法经营、贩运、加工、制作、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做守法的经营者。
4.人人行动起来,积极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发现有危害野生动物违法行为的应主动制止举报,使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受到责任追究。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电话:0692-616133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梁河支公司电话:0692-6161251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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