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护林员管理办法》、《梁河县2021年护林员聘用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和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相关要求,为提升梁河县南底河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能力,经报请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同意,现向社会公开选聘3名辅助性管理护林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择优聘用。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梁河县南底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所辅助性管理护林员3名,其中:湿地公园管理所1名;湿地公园管理所遮岛管护站1名;湿地公园管理所九保管护站1名。
三、选聘条件
(一)选聘范围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林学专业毕业生优先聘用,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或当地少数民族优先聘用。
(二)选聘条件
1.具有梁河县户籍;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3.文化程度: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时间保证,无前科劣迹、失信、违纪违法等影响履职的其他情形
6.能适应湿地公园巡护的工作环境。
(三)工资待遇
辅助性管理护林员的管护劳务费为2500.00元/人/月,一年一聘,年终考核合格后续聘,每个月终经评定为合格即支付全月管护劳务费,若评定为不合格扣半个月管护劳务费。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满足管理管护人员岗位应聘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南底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所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9月19日(星期六、星期日除外)。
(二)面试。通过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梁河县南底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所选聘小组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审查,研究确定拟聘的辅助性管理护林员。确定拟聘的管护员,经体检、公示和上报县林业局和草原局审查合格后,签订管护协议。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联系人:康昌良 15208847586
熊开伟 18183699373
梁河县南底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所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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