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林业现代化建设进程,全面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为我县林产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保障,德宏木泽铭华工贸有限公司联合梁河县8个乡镇(河西乡、九保乡、芒东镇、勐养镇、曩宋乡、平山乡、小厂乡、遮岛镇)共50个成员单位,FSC认证总面积202430.24亩/13495.35公顷,其中商品林西南桦林125513.46亩/8367.56公顷(占比62%),杉木林26026.06亩/1735.07公顷(占比12.85%),思茅松林29184.97亩/1945.66公顷(占比14.41%),天然阔叶公益林21705.75亩/1447.05公顷(占比10.72%)。
该项目按照《FSC联合认证林业管理手册》和FSC相关标准要求,引导我县木材生态经营的管理意识、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户劳动作业安全,充分发挥当地林业的生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德宏木泽铭华工贸有限公司联合所有成员单位向社会各界及国际森林管理委员会作出以下声明:
一、组织应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签署的国际条约、公约和协定。
二、组织应维持或改善工人的社会状况和经济状况。
三、组织应判定并维护原住民拥有、使用和经营土地、领地及受经营活动影响的资源的法定权利和传统权利。
四、组织应致力于维持或改善当地社区的社会和经济状况。
五、组织应有效地管理经营单位内多种产品和服务,以维持和提高长期的经济可行性和广泛的环境及社会效益。
六、组织应维持、保护和(或)恢复经营单位的生态系统服务和环境价值,同时避免、修复或减少负面的环境影响。
七、组织应根据其经营政策和目标制定并执行森林经营规划,该文件应充分考虑其经营活动的规模、强度和风险。森林经营规划应根据监测结果实时进行更新,以推动适应性管理。相关的方案和程序文件应充分指导员工,通知受影响的利益相关方和感兴趣的利益相关方,并最终导向经营决策。
八、组织应根据经营活动的规模、强度和风险,监测和评估经营目标的进展、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以及经营单位的状况,以实施适应性管理。
九、组织应运用预防性措施,维持和(或)增强经营单位内的高保护价值。
十、组织或其授权经营单位在开展森林经营活动时,应与组织的经济、环境、社会三方面的政策与目标保持一致,并且严格遵守FSC原则和要求。
根据联合认证的特点和客观条件,在经营原则指导下,以FSC®标准为执行依据,确定本规划期内的经营目标为:以营林为主,保持现有的树种结构、林种结构、林龄结构。适当调整多树种的林分结构,实施近生态经营技术,以低投入、低密度、大径级、高产出、高效益为经营指南,使联合认证森林经营兼具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最佳的经济效益。
上述内容我们接受森林管理委员会、当地政府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
代表:黄先生
监督电话:18267339666
邮箱:muzeminghuawood@163.com
2024年6 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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