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芒东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科技社团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浏览量:7902    作者: 日期:2019/12/13

日前,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科技社团工作的意见》(德办发〔201756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意见》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科协工作的决定》(云发〔200716号)、《中共德宏州委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德发〔201225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42号)文件精神,推动全州自然科学类社会团体健康、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其在建设创新型德宏中的积极作用,由州科技局科协牵头起草了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是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科技社团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加强学术交流,加大科学普及,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三是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促进科技社团规范发展;四是加强领导,强化指导服务,为科技社团发展提供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是要落实双重负责管理体制。科协所属科技社团是依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及其相关科学的学科组建,以发展科学技术、促进科学技术普及为宗旨的学术性、科普性社会团体。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科协承担以上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职责,协助登记管理机关民政局对以上社团进行监督管理。二是要加强指导和服务。科协所属科技社团是科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协组织和工作的重要基础,要把加强科技社团工作放到突出位置,为其改革发展创造条件。三是要探索合作共建模式。进一步理顺科技社团与挂靠单位的关系,明确权利义务。积极探索与挂靠单位联合支持科技社团发展的新机制,科技社团挂靠单位要重视科技社团工作,支持科技社团依法按章独立开展工作与活动,帮助解决科技社团办事场所、活动经费等实际问题。四是要优化科技社团组织结构。按照科技社团四服务一加强的工作定位和建设现代科技社团的总体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科设置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对科协所属科技社团组织结构进行优化调整。五要安排专项资金。从2018年起州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一定的科技社团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由州科技局科协统筹安排使用,用于州级科技社团考核评价及全州科技社团项目资助、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六是要完善激励机制。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州发展大局的热点、重点和难点,积极举办大型学术交流和主题科普活动,为科技社团开展学术交流、科学普及、建言献策搭建综合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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