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芒东镇人民政府

芒东镇关于加强非洲猪瘟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告

浏览量:4173    作者: 日期:2021/11/24
芒东镇关于加强非洲猪瘟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全镇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要求,经芒东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镇内疫区生猪管控相关事项通告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管控范围
杞木寨村、平坝村、湾中村、户那村、清平村、罗岗村及其他涉及的村委会。
二、管控措施
(一)禁止疫区生猪调运(内输、外运),镇政府将联合派出所、市管等部门设立堵卡点,24小时值守执法。
(二)禁止私自生猪屠宰销售、食用、待客等,疫区猪肉供应需经镇屠宰场进行猪瘟检验检疫后方可销售。
(三)禁止疫区内养殖户私自销售、抛弃病猪。
(四)禁止散放养牛、狗、鸡、鸭、鹅等家畜。
(五)养殖户和非养殖户人员尽可能避免相互走动,并做好养殖区环境卫生清洁、喷洒消毒等工作。
(六)疫区公共场所消杀等工作由村防疫员负责,请广大群众做好支持和监督。
(七)继续关闭全镇辖区范围内所有生猪交易市场,同时,禁止疫区内生猪交易。
(八)镇内设监督举报电话,对核实真实有效的违法线索,镇政府在做好严格保密工作的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200元。
三、管控时间
从2021年7月3日08:00起,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四、法律责任
对不执行管控措施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将依法从重追究相关责任。
五、附则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管控措施和相关事项由镇畜牧兽医站负责解释。
联系人:蔺以杰
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13320459936

 

 

 芒东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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