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勐养镇

关于《德宏州常态化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的政策解读

浏览量:418    作者: 日期:2025/6/6

近日,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常态化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的部署,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常态化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2526号)精神,进一步巩固我州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成果,《通知》正式印发。《通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旨在通过常态化开展预防工作,织密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安全网,筑牢安全生命线,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二、目标任务

《通知》的目标是: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工作格局;完善县市、乡镇(街道、农场)、村(社区)、村组、家长教育体育局、学校、班主任、家长双线工作机制;健全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部门责任清单;常态化形成多方参与、标本兼治的工作局面,有效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

《通知》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安全防范、推动工作常态化三部分。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领导包保联系制:常态化实施州、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包保联系制度。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包保联系县市,县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区包保乡镇(街道、农场)和学校。

健全双线工作机制: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完善双线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工作机制(即县市、乡镇(街道、农场)、村(社区)、村组、家长教育体育局、学校、班主任、家长),并健全部门责任清单。

强化基层教育与排查:一是乡镇(街道、农场)负责对学生及家长开展全方位安全教育,全面排查辖区内水域和道路安全隐患,因地制宜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二是村(社区)加强监督巡查,督促家长履行监护和安全提醒责任;组织村组干部、党员志愿者、巾帼志愿队、网格信息员和学生家长定期巡查危险水域、路段,探索建立轮流巡查值守制度。

压实学校及班主任责任:各级各类学校每周至少全面排查1次校内安全隐患。班主任每日检查学生到校、就寝情况,跟踪掌握学生离校后安全到家、收假按时到校情况。

(二)加强安全防范

重点区域管理:各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重点区域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风险隐患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在危险水域附近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使用学生易懂的语言或醒目图标清晰标识。

重点人群关爱: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积极动员其参与社团活动、兴趣小组、课外实践活动,充实精神文化生活。

重点时段防控:各县(市)各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紧盯学生上学放学、周末、节假日、寒暑假等关键时间节点,强化预防溺水和交通事故安全教育。加强家校沟通,提醒家长在农忙时节、雨季、午休时段加强学生离校期间监管,做到对孩子行踪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严防事故发生。

学生安全教育:一是各级各类学校严格落实“1530”安全教育机制,利用校园广播、电子屏、宣传栏等广泛宣传安全知识。二是班主任、任课教师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增强安全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讲清讲透溺水和交通事故危害及防范知识。三是村(社区)通过敲门行动、乡村大喇叭、微信短信、村民会议等方式,多渠道向家长和学生宣传,确保安全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三)推动工作常态化

落实决策部署:继续贯彻执行《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九条措施〉的通知》(德办通〔202469号)和《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发公共水域安全管理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德人社通〔202434号),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流程与分工。

定期专项检查: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推动工作落实,重点时段加大检查力度,对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多发的乡镇(街道、农场)进行重点督查。

严肃追责问责:坚持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原则。发生中小学生溺亡死亡事件的,一律倒查原因、分清责任。对尽职到位的按规定免责;对失职失责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总结推广经验: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促进各方相互学习、取长补短。

四、与上级文件的异同

我州《通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在目标任务、工作原则上与省级文件精神保持一致。

与省级文件相比,我州《通知》的特色在于:一是持续常态化坚持州、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包保联系工作制。二是持续常态化坚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管用、实用的九条硬措施经验做法;三是持续常态化坚持开发公共水域安全管理公益性岗位,强化人防措施。

五、专业术语

(一)“1530”安全教育机制: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和安全教育。

(二)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

(三)困境儿童:包括孤儿,即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


相关政策文件//www.dhlh.gov.cn/myx/Web/_F0_0_67OULXCE2B5FD17218D645FE8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