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200431400000
梁河县民政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梁河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梁河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上级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2.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县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管理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负责报国务院、省、州、县人民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初审工作,组织、负责县、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初审工作;
3.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4.负责县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督促指导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贯彻执行上级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5.贯彻执行上级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6.负责全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审核工作;
7.贯彻执行上级残疾人权益保护相关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8.贯彻执行上级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承担慈善组织认定工作,指导乡(镇)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9.贯彻执行上级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0.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养老服务与儿童救助)、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民间组织管理股)。设事业站所4个:梁河县中心敬老院、梁河县救助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梁河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梁河县殡仪馆。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做好基本民生兜底保障。一是持续做好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主动发现力度,做好困难群众救助,防止脱保、漏保,不断扩围增效,应保尽保。二是不断提高“政府救助平台”“一部手机办低保”使用率,使困难群体方便、快捷申请社会救助。三是持续推进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精准推动社会救助工作向更高质量发展。
2.全力抓实养老服务政策落实。一是全力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努力推动2024年项目力争6月全部完工验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做好2024年项目前期规划及项目实施。二是做好高龄老年人、经济困难老人的统计、核对、发放补助工作,有效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压力。三是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和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争年内老年公寓投入运营,不断提升服务人才培养,努力提高敬老院入住率,有效完成2024年适老化改造项目。
3.全力推动殡葬事业发展。一是加快殡仪馆项目推进,做好项目工程结算,组织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并验收。维护好殡仪馆车间火化炉的运转,确保业务正常开展。二是继续做好殡葬法律法规宣传,利用下乡进村入户宣传,使受宣传面涉及全县各村各户。三是鼓励绿色殡葬,推广树葬、花葬、骨灰寄存等节地安葬方式,降低占地安葬比例;努力争取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惠民殡葬和奖补政策资金不断争取,让殡葬改革成果惠及广大城乡居民群众。
4.全力抓好社会福利工作。一是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能力,完成未成年保护救助中心与流浪乞讨救助站合并成立挂牌,扎实做好申请孤儿等特殊困难儿童补助和收养登记工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业务培训,借“六·一”儿童节主题扎实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确保未成年人保护政策落到实处。二是扎实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按月发放补贴资金。三是持续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做好照料服务、救助寻亲、街面巡查、源头治理、能力建设等工作。四是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大力推进人性化婚姻登记工作,持续做好婚姻登记、早婚早育、移风易俗。
5.全力抓好社会组织监管。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一是推动健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依法监管的综合监管体制。5月份起开展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在办结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业务时,要求服务对象开展“好差评”评价工作。年内组织全县社会组织负责人召开社会组织重点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1次。二是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监管、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等专项工作。三是引导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四是根据《梁河县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管理规程(试行)》,规范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机制。
6.全力推进区划地名管理。一是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工作。结合第四轮界线联检建立支部共建试点活动,积极与县委组织部沟通、协调,全力推行试点经验,实现全覆盖,共同创造共建、共管机制,切实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二是做好“乡村著名行动”的实施工作。年初探索改进工作模式,推行1个村民委员会作为“乡村著名行动”的试点村;年中提炼亮点,总结经验;年末全面铺开推进。三是持续规范地名管理工作。召开地名管理联席会议暨业务培训1-2次。引导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全面落实《梁河县地名管理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四是完善乡镇界线联检后续审核、验收工作。五是加强国家地名信息库的更新工作,做好地名命名、更名备案公告工作,切实发挥地名管理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服务群众生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7.全力发展慈善社工事业。一是加大慈善宣传,充分发挥“9·5中华慈善日”作用,大力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二是加强乡镇社工站建设,继续推进九保、遮岛社工站的示范化建设,结合各乡镇实际开展好社工服务工作,促进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社会工作服务专业化,切实发挥社会工作在民生服务中的专业作用。三是加快志愿服务规范化建设,积极与县文明办联系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志愿管理,加大全国志愿信息系统的推广运用。四是推动福彩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销售站点管理,积极争取站点乡镇全覆盖,做好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全年力争完成650万元销售目标。
8.全力推进民政事业安全发展。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带领全局党员干部职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建立廉政文化活动室和廉政书屋,全力打造廉政型机关。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充分挖掘每一个干部职工的潜能并激发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强化党性意识,厚植为民情怀,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诠释对党忠诚。四是强化民政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政策宣传、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突出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养老服务、婚姻登记、殡葬改革等领域综合监管,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到民政工作各个环节。五是紧盯民政领域各种风险隐患,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准确识别隐藏其中的政治安全和社会安全风险,果断决策、及时出手,避免问题传播扩大。六是压紧压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和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不断巩固提升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成效。加强保密教育和档案管理,完善民政网络和数据安全措施,筑牢保密安全防线。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梁河县民政局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573379.0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573379.01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18739400元对比增加4833979.01元,增长26%,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应付未付残疾人两项补贴及提标资金纳入本年预算支出;二是新增一项困难经济老年人补助发放工作;三是编外人员16人生活补助由每人每月1500元增加到24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3573379.01元,其中:本年收入23573379.01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573379.0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18739400元对比增加4833979.01元,增长26%,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应付未付残疾人两项补贴及提标资金纳入本年预算支出;二是新增一项困难经济老年人补助发放工作;三是编外人员16人生活补助由每人每月1500元增加到24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3573379.01 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573379.01元,其中:基本支出20134979.01元,与上年15991400元对比增加4143579.01元,增长25.91%,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应付未付残疾人两项补贴及提标资金纳入本年预算支出;二是新增一项困难经济老年人补助发放工作;项目支出3438400元,与上年2748000元对比增加690400元,增长25.12%,主要原因:是上年应付未付火化奖励纳入本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功能科目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49800元主要用于驻村队员和党组织工作人员通讯补助;
2.功能科目2013699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21700元主要用于党员活动工作经费;
3.功能科目2080201-行政运行3867989.88元主在用于工资福利及日常工作运行支出;
4.功能科目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100000元主要用于地名成果印刷费;
5.功能科目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234700元主要用于民政日常工作支出及社会救助专职人员五险支出;
6.功能科目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76820.56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养老保险;
7.功能科目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6306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日常工作支出;
8.功能科目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46280.9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养老保险;
9.功能科目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7479.6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清缴;
10.功能科目2080801-死亡抚恤41040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11.功能科目2081001-儿童福利33600 元,主要用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和日常工作开支;
12.功能科目2081002-老年福利 2490600元,主要用于高龄长寿老人生活补助;
13.功能科目2081004-殡葬3000000元,主要用于火化奖励、殡葬工作日常支出;
14.功能科目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7380000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两项补贴;
15.功能科目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507180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16.功能科目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646852元主要用于低保资金发放支出;
17.功能科目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支出;
18.功能科目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44000元 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19.功能科目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542286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0.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1361376元 主要用于辞聘村干部、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特殊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1.功能科目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614.36元,主要用于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22.功能科目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38679.73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3.功能科目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 792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4.功能科目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29994.2元,主要用于事业 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5.功能科目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485.53元主要用于其他事业人员医疗缴费支出;
26.功能科目2210201-住房公积金223140.48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4508466.89元:(1)30101基本工资1229760元(其中基本支出1229760元,项目支出0元);(2)30102津贴补贴768384元(其中基本支出768384元,项目支出0元);(3)30103奖金43923元(其中基本支出43923元,项目支出0元);(4)30107绩效工资996669元(其中基本支出996669元,项目支出0元);(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6280.96元(其中基本支出446280.96元,项目支出0元);(6)30109职业年金缴费67479.6元(其中基本支出67479.6元,项目支出0元);(7)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9194.2元(其中基本支出209194.2元,项目支出0元);(8)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8035.65元(其中基本支出178035.62元,项目支出0元);(9)住房公积金223140.48元(其中基本支出223140.48元,项目支出0元);(10)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45600元(其中基本支出345600元,项目支出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919378.12元,其中基本支出309978.12元,项目支出609400元:
(1)30201办公费156113元(基本支出56193元,项目支出99920元);
(2)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00元(基本支出25000元,项目支出11000元);
(3)30229福利费33000元(基本支出33000元,项目支出0元);
(4)30205水费2000元(基本支出2000元,项目支出0元);
(5)30206电费3000元(基本支出3000元,项目支出0元);
(6)30217公务接待费4000元(基本支出4000元,项目支出0元);
(7)30211差旅费55000元(基本支出20000元,项目支出35000元);
(8)30239其他交通费111000元(基本支出111000元,项目支出0元);
(9)30228工会经费55785.12元(基本支出55785.12元,项目支出0元);
(10)30302印刷费10000元(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元);
(11)30207邮电费60000元(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60000元);
(12)30215会议费10000元(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元);
(13)30226劳务费19800元(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9800元);
(14)30227委托业务费363680元(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6338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100534元,其中基本支出15316534元,项目支出2784000元:
(1)30302退休费52800元(基本支出52800元,项目支出0元);
(2)30304抚恤金41040元(基本支出41040元,项目支出0元);
(3)30305生活补助1601869元(基本支出15178694元,项目支出84000元);
(4)30306救济费44000元(基本支出44000元,项目支出0元);
(5)30309奖励金2700000元(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700000元);
4.资本性支出45000元(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45000元);
(1)办公设备购置费15000元(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5000元);
(2)土地补偿费30000元(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00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0000元,较上年增加26000元,增长185.7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梁河县民政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梁河县民政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00元,较上年增加2000元,增长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次,共计接待40人次。
增加原因是上年接待3批次21人应付款2200元未报销,纳入本年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梁河县民政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6000元,较上年增加24000元,增长2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00元,较上年增加24000元,增长2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加原因是上年应付公务用车维修费26300元未支付,纳入本年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推动殡葬事业发展。继续做好殡葬法律法规宣传,利用下乡进村入户宣传,使受宣传面涉及全县各村各户,惠民殡葬和奖补政策资金能按时发放到位,让殡葬改革成果惠及广大城乡居民群众。加快殡仪馆项目推进,做好项目工程结算,组织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并验收。
(二)确保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工作。一是持续做好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主动发现力度,做好困难群众救助,防止脱保、漏保,不断扩围增效,应保尽保。二是不断提高“政府救助平台”“一部手机办低保”使用率,使困难群体方便、快捷申请社会救助。三是持续推进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精准推动社会救助工作向更高质量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
【“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08378.12元,与上年812800元对比减少4421.88元,下降0.05%,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均公用经费标准降低,预算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梁河县民政局资产总额87582464.75元,其中,流动资产1686857.93元,固定资产原值15180309.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0715297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701648.4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45760.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此件公开发布)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31400111
[附件: 梁河县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229031653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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