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保证监督职能;
(三)领导、支持和保证人大主席团、乡政府机关和群众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权力;
(四)领导本乡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抓好本乡党建、群团、新闻宣传等工作;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制定和落实工作;
(五)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总支、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基层组织建设;
(六)坚持积极、慎重发展党员的方针,做好培养、教育、考察、发展党员的工作,表扬党员中的好人好事,按标准及时收缴党费;
(七)领导和支持乡纪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八)领导和支持乡武装部履行职能,发挥民兵在维护社会稳定、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的作用;
(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等工作;
(十)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乡人大主要职责
(一)为人大代表服务、履行监督职能、组织代表开展活动;
(二)召开并主持主席团会议;
(三)检查督促主席团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四)听取和审议乡级财政预决算,调整本级财政预算;
(五)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乡人民代表大会并向大会报告主席团工作;
(六)督促有关承办单位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七)了解代表活动情况,总结交流代表小组和代表开展履职活动的经验;
(八)接待处理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来信来访;
(九)认真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工作;
(十)服从服务党委中心工作,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
(二)制定实施本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谋划实施乡域范围内的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负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生态环境的保护。组织指导好各行业生产,协调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促进经济发展;
(三)负责各项社会事务报批工作,指导和管理本乡科教文卫、民政、计生、兵役等工作,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服务和调解纠纷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四)贯彻落实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和规定,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隔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服从服务于乡党委中心工作,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七)完成乡党委和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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