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7日至12月1日,州委第五巡察组对曩宋阿昌族乡党委及龙营村、河东村、瑞泉村、马茂村党总支开展了提级巡察,并于12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有差距
(一)关于“政治理论武装不扎实”的整改情况
1.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坚决。制定《中共曩宋阿昌族乡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2.理论学习未做到指导实践,为“学习”而“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等涉及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重要文件精神作为学习内容开展学习。
3.撰写材料当“网络裁缝”。组织写作培训,在提升全乡干部职工撰稿能力、宣传水平上下功夫,不断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认真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提高工作信息质量。
(二)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1.乡党委对“三定方案”的“落地”推进有差距,巩固和深化机构改革成效不明显。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和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完善干部职工职责分工,有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乡党委贯彻“三个定位”的抓手不够有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动作用不明显。研究制定了《2024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计划》,河东村成功创建为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利用公众号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相关知识4期,河东村民族团结进步典型经验做法“同街共饮互融,百年无争共荣”先后被州级、县级、乡级平台刊载4次。
3.乡党委针对长年“烂路”的“老大难”问题,上下沟通协调不够,项目推进缓慢,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组织人员对曩宋临街铺面做好团结路建设解释安抚工作;两次到项目实施单位梁河县交通运输局对接曩宋村团结路建设项目,曩宋村民族团结路面已地坪硬化。
(三)关于“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对违法占用耕地改变土地用途问题监管不力。利用各种会议、街天、保护牌、宣传标语、微信工作群等多种形式开展耕地保护政策宣传;组织各村组入户签订《依法依规用地承诺书》,全面筑牢耕地保护安全屏障。
2.对重点人群监测不到位。2024年以来班子会研究乡村振兴工作3次,全乡干部职工大会安排乡村振兴工作1次。聚焦重点户,制定精准的帮扶措施,巩固脱贫成效。2次组织我乡务工人员到县参加企业招聘会,监测对象劳动力转移306人。做好每月的分析研判会,杜绝体外循环情况发生。
3.产业发展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差距大。积极主动到县林草局请示汇报2次,开展“万名人才兴万村”活动1次。盘活展示厅和观景楼,通过租赁方式,取得租金收益,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
4.禁毒防艾人民战争成效不明显。持续开展禁毒严打整治行动,部署全乡吸毒人员摸排工作1次,组织开展吸毒人员尿检1次。常态化开展“平安关爱”行动,全面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切实增强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
5.对农村公墓建设监管不力。加大殡葬改革政策的宣传力度,扎实做好群众情绪疏导,严格执行《梁河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指导意见》《梁河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和《曩宋阿昌族乡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做到政策家喻户晓。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制定了《曩宋阿昌族乡舆情信息登记表》,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日常监管,为党委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提供参考资料,并将意识形态研判专题会议要求及注意事项等通知到各班子成员,确保分析研判有主题、班子成员参与研判并提相关建议等。
2.理论武装有差距。修改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在会前将学习主题等通知至学习成员,涉及重点发言的在会前由宣传办收集汇总,发言材料简单敷衍、未谈及心得体会的均退回要求重新撰写,确保以学促提升。2024年以来,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撰写发言稿9篇。
3.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监管措施不力。健全领导机制,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有序推进。根据乡实际情况成立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舆情处理机制,2024年以来处置涉乡网络舆情2件,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4.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扎实。紧紧围绕上级要求,制定曩宋阿昌族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计划,开展文艺汇演1期、“送文艺进基层”服务1期。结合春节、三八节等各村开展农家书屋主题阅读活动共计9场次。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比590户,成功创建全国文明村1个、州级文明村1个、州级文明自然村2个、州级文明家庭1户,县级文明家庭1户,全乡掀起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高潮。
(五)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不足”的整改情况
1.强边固防工作存在短板。建立“10联户”网格,统筹人、事、物等形成一张网,构建起联系无障碍、管理无盲区、服务无缝隙的网格化治理体系,增强党员群众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认真开展“偷引带”宣传工作,走访群众1296户,发放宣传资料2300余份,发布宣传信息2期,2名滞留境外村民已返回梁河完成核减工作。
2.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不力。下发《关于印发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方案的通知》(曩政发〔2024〕26号)《关于成立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曩发〔2024〕16号)文件,全面指导和督促开展债务化解有关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积极对接县财政局和相关行业部门,向上争取经费并多方筹措,逐步化解兑现欠账,同时举一反三,坚持按程序申请获批后按规定实施项目建设,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保密工作责任缺失。完善《曩宋阿昌族乡涉密人员管理制度》,开展保密法律法规学习会议2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密法实施条例》《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保密须知》等保密法律法规进行培训。进一步建立健全涉密人员管理制度,配备涉密计算机1台,加强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向基层延伸不到位,“两个责任”未全面压实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得不牢”的整改情况
1.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要求,对站所和个人岗位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认真查找各个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的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共梳理个人岗位66个,查找风险点131个,制定防控措施178条;梳理内部机构17个,查找风险点50个,制定防控措施60条。
2.谁分管谁谈话工作浮于表面。对《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作了详细解读。领导班子成员及二级站所长结合分管工作、人员岗位设置等相关实际,针对性地开展好“谁分管谁谈话”,已对29人开展一轮“谁分管谁谈话”。
3.内部制度与国家规定“冲突”,“上行下效”问题凸显。加强与上级部门信息交互,对照问题逐项修改完善《曩宋阿昌族乡食堂管理和公务接待制度》《曩宋阿昌族乡财务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强化检查抽查,规范干部职工用餐、公务接待、公款借支等行为。
4.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班子成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督促指导分管站所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权力运行等具体措施,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抓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责任缺失。将党纪法规作为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必学内容,共下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0本,各级党组织共通报反面典型案例、学习党纪党规19场次。乡纪委定期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乡村振兴领域、救灾救济资金使用、在建项目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村及时在基层小微权利“监督一点通”平台录入相关信息156条,受理上级移交问题线索3件,立案3件,受理群众来访举报1件。
2.纪委监督执纪能力不足。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开展集中学习7次,围绕巡察整改、乡村振兴、惠民惠农政策落实、作风纪律等开展监督检查85次,发现问题25个,已全部督促整改。
(三)关于“民生领域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的整改情况
1.执行高龄补贴政策不到位。对辖区内高龄人员进行排查,建立高龄补贴统计信息台账,提前一个月掌握人员信息,建立提醒制度,提前对接服务,通知本人或家属按程序提出申请。
2.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打折扣。各村组织进一步学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补贴实施方案,明确补贴范围、补贴对象,开展自检自查,举一反三,在以后的工作中坚决杜绝出现此类情况。涉及多领的4032.52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已全部收缴退回县农业农村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专户。
3.民生痼疾久拖未化。一是帮助茂红合作社联系律师走法律途径合理维权,组织召开茂红专业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选出5名股东作为清算小组成员。二是主动与县直相关部门对接,将关璋村、马茂村村级公墓道路项目纳入项目库。三是组织弄别村、河东村村组干部和涉及纠纷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纠纷3场次,参与调解人数达50余人次。四是针对云南花语灵境农业芬芳有限公司租用瑞泉村群众土地租金未兑付的问题,2次到该公司督促解决兑付土地租金,并向该公司支付土地租金的督促函。五是针对四个小学项目停工问题,主动向县政府领导进行汇报,与县教育体育局对接协调解决烂尾、推进缓慢的项目。
(四)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
1.违规报销会议伙食费。组织召开财务知识业务培训会议1次,超范围、超标准报销伙食费7490元已于2024年2月7日足额收缴完毕后上缴县财政局。
2.违规发放慰问品。组织乡村干部学习《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1次,对违规发放的慰问品折现后进行了收回,并按规定入账。
3.超标准配备办公家具。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乡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梁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执行,严把审核关,杜绝出现超标准配备办公用品情况。
(五)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1.虚列支出。专题组织召开乡村财务业务培训会1次,邀请县经管站实地指导业务工作1次,不断提高财务业务水平,规范财务运行程序。今后严格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2.隐匿“三公”经费。组织财务业务培训1次,坚决杜绝隐匿“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再次发生。
3.白条列支问题突出。组织财务业务培训1次,补齐相关缺失发票,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4.会计处理不规范。将财务知识学习纳入日常学习内容,修改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补齐相关附件,完善签批手续,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5.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全乡范围内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核对。
6.超范围预支大额现金。组织财务业务培训1次,召开警示教育会1次,对相关人员开展“谁分管谁谈话”2人次,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7.未按协议支付工时费。对龙营村党总支书记、副主任开展谈话提醒2人次,今后严格按照协议支付工时费,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六)关于“三资”管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坐收坐支问题频发。举一反三进行自检自查自改,指导各村不断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专题组织召开乡村财务业务培训会1次,严肃财经纪律,要求相关村民小组将款项存入乡核算中心,共收回资金62480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今后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2.集体资源未登记入账。提交登记入账资料,及时录入清产核资系统;共用林权证的,不作重复登记。
3.违规占用集体土地。经乡村两级多次做工作,4户村民已交清租金,进行入账管理,同时签订相关协议,每年按时缴纳租金。
4.长期借用村集体资金。完善相关财务报销有关制度,专题组织召开乡村财务业务培训会1次,对各村长期借款、长期挂账问题开展1次自检自查,收回资金14446.9元,继续做好剩余资金的追缴工作。
5.光伏资金使用不规范。乡核算中心对村级光伏收益分配实行动态监测监管,及时掌握收益使用情况。乡纪委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检查,确保村级光伏收益规范使用。杜绝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6.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不严格。组织乡村两级开展“三资”管理和“四议两公开”制度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规范财务运行程序,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提醒。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基层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研究推动党建工作有差距。严格落实民主决策制度,对党委会各项表决事项实行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制,并严格做好会议记录;定期将党费收缴、开支情况提交党委会审议。
2.基层党建工作重形不重效果。明确各挂村领导为挂钩村党建指导员,常态化参与各村支部活动,指导各村规范党务工作。
3.政治功能存在弱化现象。严格工作要求,及时更换台账信息,对信息录入错误情况及时进行修改,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好今后的党员信息录入、更新工作,避免出现类似错误。
(二)关于“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党建基础不扎实。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2024年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一季度签到率分别为94.19%、81.11%,同比增长47.7%、18.23%。
2.基层党员活动阵地建设不规范。对全乡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进行规范化建设抽查,及时对不达标的党员活动室提出整改意见。
四、关于落实整改责任有差距,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十二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职工预支挂账共计1048608.45元未冲销”问题,截至2023年9月仍挂账898207.15元未冲销。强化对往来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认真梳理了预支挂账清单,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清理计划,逐月逐笔冲销,截至目前,已冲销186688.36元,逐年化解剩余未冲销资金。
2.芒林村集体土地被村民占用问题目前未组织调解完成。
乡村两级组织工作人员多次做工作,组织召开村民小组长会议,并与当事人协商,目前达成初步共识,将持续跟进相关工作。
3.弄别村集体土地被村民占用、村民占用灌溉水库将近18年不交租金问题目前未组织调解完成。经乡村两级多次组织调解,矛盾双方已经签订新协议,同意用建设资金抵扣租金,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4.对村级公益性公墓研究部署不够问题至今未整改完成。
积极盘活资产,争取在整改期限内有所突破。
(二)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责令马茂村委会收回、清退违规使用光伏资金112789元,截至2023年11月,未清退14151.89元。对马茂村“两委”开展谈话提醒1次,要求今后严格规范资金使用,截至目前已全部清退完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692-6922010;地址:梁河县曩宋阿昌族乡人民政府;电子邮箱NSX69220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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