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白酒消费进入高峰期,为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梁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公众:
一、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白酒,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预包装酒品,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并索取票据。
二、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的散装白酒。不要购买、饮用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家庭自酿白酒严禁对外出售。
三、白酒生产经营者要树立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控制体系,遵守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过程控制、检验检测和自查自纠等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四、白酒生产经营者严禁购买、贮存和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使用环节管理,专人专位管理存放,标贴明显标识,做好领用登记,严禁同白酒混合存放。
五、严格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严禁在集体聚餐中提供家庭自酿酒、散装白酒或泡酒。
六、积极倡导健康饮酒、文明饮酒风气。饮酒后如果出现身体不适要及时就医治疗。
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白酒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管力度,坚决打击白酒制假造假等违法行为。鼓励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管理,发现问题拨打12315,投诉举报白酒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梁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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