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农业农村局

梁河县扶贫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20572    作者: 日期:2016/11/3
 [附件: 2015年度梁河县扶贫办部门决算表

梁河县扶贫办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梁河县扶贫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梁河县扶贫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当好县委、县政府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参谋助手。

(二)研究拟定全县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发展战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认真执行国家、省州和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制定年度扶贫计划,拟定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监督、检查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四)管理扶贫开发项目,与财政、发改、金融有关职能部门协调组织选报和评估审定扶贫开发项目,配合审计、监察部门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审计和监督检查。

(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扶贫工作特殊困难,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工作。

(六)协调组织党政机关、企业、驻军、社会团体参与扶贫,做好党政机关定点挂钩扶贫工作。

(七)协调组织贫困地区的科技推广、干部培训工作。

(八)负责联系、协调、指导和监督外援扶贫项目和有关扶贫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的部门共1个(行政单位),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退休5人。

 

第二部分  梁河县扶贫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梁河县扶贫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梁河县扶贫办决算总收入18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扶贫办决算总支出1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81.82万元,占总支出的94%;项目支出11.38万元,占总支出的6%

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本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1.8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8%。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0.02%。

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为保障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完成,用于工作经费支出为11.38万元,与上年支出减少2.6%。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梁河县扶贫办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3%。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2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4.8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113.1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扶贫办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38万元,其中,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28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2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公务用车使用率降低和执行节假日公车封存。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梁河县扶贫办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万元,比上年减少5.3万元减少63%,主要用于保障外出开会培训、办理业务、扶贫挂钩、开展业务指导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梁河县扶贫办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50人,公务接待费0.28万元,比上年少(3.2万元)下降91%,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指导工作产生的费用;无因公出国(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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