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农业农村局

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

浏览量:13729    作者: 日期:2021/3/30

(一)贫困人口退出5条指标

1.人均纯收入。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按当年确定的标准),达到不愁吃、不愁穿。

2.住房安全。住房遮风避雨,保证正常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

3.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无因贫失学辍学。

4.基本医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符合条件的享受医疗救助。

5.饮水安全。水量、水质、取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达到规定标准。

——贫困人口退出的程序:按入户调查及三评四定程序进行

(二)贫困村退出7条指标

1.贫困发生率。贫困发生率低于3%

2.交通。建制村到乡镇或县城通硬化路,且危险路段有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3.电力。通动力电。

4.广播电视。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率达到99%以上。

5.网络宽带。网络宽带覆盖到村委会、学校和卫生室。

6.医疗设施。有标准化卫生室。

7.活动场所。有公共服务和活动场所。

贫困村退出的程序村申请乡(镇)审核县(市、区)审定公告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三)贫困乡退出8条标准

1.贫困发生率。贫困乡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

2.义务教育。辖区农村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国家标准。

3.基本医疗。有1所达标的乡镇卫生院,医疗设施和医务人员配备达到行业标准。

4.交通。辖区内建制村到乡镇或县城通硬化路,且危险路段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5.电力。所辖行政村通10千伏及以上的动力电。

6.广播电视。辖区内广播电视覆盖率达99%

7.网络宽带。网络宽带覆盖到辖区村委会、学校和卫生室。

8.活动场所。所辖行政村有公共服务和活动场所。

贫困乡退出程序为:乡镇申请、县市审核、州级复核、公示审定、州级批准退出、省级备案。

(四)贫困县退出1条指标

贫困县退出严格执行国家退出标准。主要指标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3%;参考指标贫困人口漏评率低于2%,脱贫人口错退率低于2%、原则上群众认可度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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