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开局之年。 农民教育培训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服务“三农”的方向,以强农兴农为己任,在增强农民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管理能力方面下功夫,办农民满意的教育,为乡村振兴培养优秀的人才队伍。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的通知》(农科(教育)函[2019]292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德财农[2021]5号)、《梁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梁财农[2021]84号)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梁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推动职普融通,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育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投入力度,弘扬工匠精神,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二)基本原则
按照以农民为中心、服务产业、注重质量、适度竞争、创新发展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尊重农民意愿、立足产业培育、突出培育重点,统筹协调、广泛宣传和引导,营造培育氛围,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变“要我学”为“我要学”,立足梁河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实际,分类分层次开展培育,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把高素质农民培育建成农业、农村、农民稳定繁荣边疆和新农村建设的主导力量。努力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的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培训目标
高素质农民培训的目标是聚焦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人才需求,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加大农民教育培训力度,整体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紧紧围绕全省农业农村工作大局,对标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打造、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等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农广校为主体的培训体系的作用,创新方法和模式,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农村持续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任务及指标
1.任务。2021年梁河县中央资金安排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260人,补助资金75万元。
2.指标。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教学基地、师资、学员基础信息100%的入库,经营管理型培训学时≥120学时(15天),专业生产型≥40学时(5天),技能服务型≥40学时(5天),每班学员不得超过50人,学员在线评价比例不低于85%,满意度不低于85%。观摩实训时间,管理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天,线上学习不得少于十分之一(1.5天),生产型和技能型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天。
三、实施范围及主要工作
(一)实施范围
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在全县9个乡镇培育26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44人,专业生产型174人,技能服务型42人。从而大力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
(二)主要工作
1.培训单位
梁河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梁河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2.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深入产业集中区广泛宣传高素质农民培育的相关政策,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好从业人员摸底调查,按主导和优势特色产业建立培育对象库,遴选有意愿、有需求的农民参训,培训对象遴选按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的通知》(农科(教育)函[2019]292号)文件精神落实。从建立的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培育师资库中遴选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教师,按照规定的培训时间要求组织相关教师编制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定制培训教材。
第二阶段:科学组织培训,抓实抓细教育培训各环节工作。规范开展培训,按公共基础、专业技能、能力拓展和实训操作等模块构建培训课程,明确目标、内容、形式、考核、服务等环节标准。丰富培训内容,突出职业道德素养、团队合作精神、绿色发展理念、信息化应用等综合素质培养,强化农业科技应用能力和创新创业发展能力,提升品牌创建、市场营销等现代农业经营管理能力。强化实践教学,满足农民多元化需求,坚持按需施教,推行启发式、互动式和案例教学。按产业类型组建培训班,统筹培育适应发展需求的各类型职业农民,大力推广分段培育,推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模式,在产业周期内分阶段组织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参观考察和生产实践,按照不少于一个产业周期全程进行培育。
第三阶段:进行项目总结,查找问题,整理材料归档,对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迎接上级绩效考核。
3.培训对象
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及新任村干部、种养殖大户。
4.培训专业
结合梁河高原特色农业和优势农业产业的发展实际,2021年高素质农民开展培训的专业为基层组织、乡村产业带头人44人,种植大户88人(甘蔗44人,茶叶44人),养殖大户(水产)43人,职业烟农43人,农机大户42人。
5.考核评价及领证
通过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考核和实践技能考评相结合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对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
(1)过程性评价。包括学习期间出勤情况、遵守纪律情况、课堂表现情况、学习任务完成情况等。
(2)结果性考核。对理论教学结果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3)实践技能考评。对实践教学和实习培训效果采取技能操作、撰写实践报告等方式进行考评。
(4)证书颁发。以上3种考评均达到合格,可颁发培训证书。培训证书应反映培训班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课程)学时数等培训信息。
6.培训形式
培训班主要通过课堂教学、现场教学、线上学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培训,鼓励培训机构创新教学方法,改进培训形式,提高教学效果。
(1)课堂教学。以团队建设、集中授课、典型介绍、案例教学、项目路演、讨论交流等形式开展。
(2)现场教学。组织学员到实习实践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动手操作、实地体验、现场交流。
(3)线上学习。通过“云上智农”手机应用程序、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在线学习平台等开展网络直播、课件学习、在线学习、线上辅导、实现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
(4)模拟教学。包括模拟训练、情景体验等现场拟真教学形式。
(5)孵化指导。在模拟创业环境下,组织学员创业见习和创业实训,演练创业过程。
7.办班方式。采取与专业站所联合办班的方式开展培训,学员的遴选、实训、网上学员信息录入及线上评价、集中教学、后勤、跟踪服务指导等由专业站所负责,教材的选定、教师的聘用由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负责。具体为:
1、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与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负责基层组织、乡村产业带头人班。
2、县甘蔗技术推广站负责种植大户甘蔗班。
3、县茶叶技术推广站负责种植大户茶叶班。
4、县水产技术推广站负责养殖大户水产班。
5、县烟草技术推广站负责职业烟农班。
6、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负责农机大户班。
四、补助资金使用
高素质农民培育补助资金为中央项目资金,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组织集中培训、参观考察、实训学习、生产实践产生的招生学员交通伙食费、教材费、场地租用费、教师学员交通食宿费、教师授课补助、实训耗材、技能鉴定费、学员档案资料费、跟踪服务费、印刷费、线上学习等费用支出。计划伙食费207520元(集中培训,60元/人天,外出实训100元/人天),住宿费217600元,外出参观交通费204000元,师资费40000元,学员教材费26000元,线上教学课时费6600元,场地租用费6000元,跟踪回访费26000元,其他费用16280元。若培训后出现结余资金,按上级部署要求,依照结余资金金额再组织遴选新学员开班培训。
五、相关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保障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抓好机制创新、师资选派等工作,推动对高素质农民培训的规范管理和支持政策的落实。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站所为成员的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及组织实施工作,切实保障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资金监管抓落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新支持方式,按照“钱随事走”的原则,分培育环节和内容规范资金支出,严格执行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梁政办发〔2019〕52号),梁河县财政局 中共梁河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梁河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梁财字〔2020〕86号及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梁河县县级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5项办法的通知,梁政发〔2014〕268号等规定。
(三)强化培训管理抓提升。实行“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开班第一课由农业农村部门领导讲授,严格按照上级管理规定,开好综合素质、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的教学,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集中或分阶段的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主动提供技术指导、政策推介、交流平台、在线服务、跟踪服务等,帮助学员获取农业产业政策支持。切实保障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绩效考评抓实效。深入推进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按照《云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试行)》,全面开展考核绩效工作。
(五)强化宣传引导抓氛围。加大对高素质农民的奖励激励和典型宣传力度,着力健全信息网络,围绕主体主线,宣传大事、新事、实事,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培育工作和典型学员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送培育工作简报、先进典型等宣传信息,积极营造有利于高素质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
梁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5日
[附件: 梁财农〔2021〕84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附件: 梁财农〔2021〕84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附件]
[附件: 梁农请【2021 】42号 关于呈报《梁河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请示]
[附件: 德宏州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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