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梁河县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将《梁河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梁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5日
梁河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
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
一、总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紧密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落实安全生产15条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农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任务落实,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农业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
(二)将安全生产纳入单位重要工作,研究制定农业安全生产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措施,每季度或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农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加强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四)指导各农业领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提高农业安全生产科学化管理水平。
(五)与局属事业单位签订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整治,不断夯实农业安全生产基础。
(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保障能力建设,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改善监管装备和条件。积极推动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农业行业安全生产保险。
(七)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强化应急演练,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八)依法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事故指挥救援、善后和调查处理工作,督促相关行业领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意见。
(九)加强农业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研判和分析工作,不断增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二、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一)局领导
局党组书记、局长是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培训和目标管理考核等重大问题;负责安全生产规划的制定落实、专项整治、安全投入、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工作。每年对农业安全生产形势至少开展1次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农业安全生产情况;将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组织领导班子研究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每年带队检查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
分管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局领导是局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协助局长抓好工作落实,统筹协调各单位开展完成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安全生产政策法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的部署、督促、检查、落实;协助主要领导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负责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组织查处农业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组织职责范围内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置工作;部署和参加重要活动、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的农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每季度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全面听取农业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解决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乡村火灾防控、畜禽养殖及屠宰、渔业、农机、农村能源、农药等6项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分管局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负责分管领域的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分管领域、股室、站所贯彻执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组织分管领域、股室、站所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健全和落实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每年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指导分管领域、股室、站所把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有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科技创新、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分管领域、股室、站所严把项目安全审批关,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落实到规划、立项审批、建设、管理、验收、生产等环节;统筹推进分管领域、股室、站所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分析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组织开展分管领域、股室、站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促指导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负责分管领域的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置工作。
(二)局机关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股室、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其他分管负责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业务范围的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农业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业务股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2次。
三、机关股室(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承担局机关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行政审批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植保植检站。加强农药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宣传,加强农业行政、农资生产经营审批监督管理,加强农产品生产主体、科学合理使用农药等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工作。法规股还承担机关消防安全、指导局属单位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农业发展规划股。根据省局要求,完善农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强化对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安全隐患治理支持。
(四)种植业与绿色食品管理股、植保植检站。指导种植业和绿色品牌打造产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做好农药使用环节安全指导工作,加大农药科学安全使用宣传,保障农药使用环节不出现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五)乡村产业发展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乡村火灾防控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内容,按季度上报乡村火灾防控工作情况。配合当地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月”、“进村入户”除火患和“五个一工程”进农村宣传活动,将消防设施纳入美丽乡村奖补资金建设内容,增强农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六)农村能源站。指导农村沼气设施、洁净型煤炉具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农村沼气领域和秸秆能源化工程安全生产风险防范、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好农村户用沼气设施安全处置,确保农村沼气工程安全生产有效运行。
(七)农村政策改革与农村合作经济管理股、经营管理站。把农业安全生产要求融入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有关政策措施中。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生产领域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八)市场信息统计与对外交流合作股。及时有效应对农业安全生产网络舆情。指导开展农业合作的农业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九)科技教育股。把安全意识培养和安全技能培训作为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及提升干部职工安全意识的重要内容。
(十)动物卫生监督所、水产技术推广站、畜牧站。指导畜禽养殖及屠宰、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畜禽养殖及屠宰、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各项责任措施。推进屠宰行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建设,努力确保畜禽屠宰企业生产安全。渔业安全生产做到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渔业农业安全生产保持零死亡,工作基础进一步稳固,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
(十一)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机安全监理站。全面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组织协调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农机安全生产,抓细抓实抓牢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各项责任措施,有效预防和遏制农机事故发生,持续巩固农机安全生产平衡良好的局面,为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
(十二)农田建设管理股。指导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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