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农业农村局

梁农复〔2023〕1号 对梁河县第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1384    作者: 日期:2023/10/23

 尹寿辉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帮助大厂乡大厂村回龙茶厂更换经营主体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是非常感谢你们对梁河县茶产业发展的关心关注与支持。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工作安排部署,并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协调沟通。关于“梁河县回龙茶厂的租赁承包经营及其下一步茶产业如何发展的问题”,县委县政府一直都非常重视,一直在积极努力的进行着相关思索谋划和开展着相关对外招商引资,也非常希望能找到一家有实力善经营的公司财团入驻梁河合作经营好回龙茶厂,做大做强梁河茶产业和助力梁河乡村振兴。鉴于梁河县招商引资工作确实比较艰难,而广西万禾公司(梁河志禾茶业公司的母公司)是一家比较有实力的公司,经过与公司多次积极进行磋商,希望广西万禾公司能履行招商引资入驻时的最初承诺,切实把精力、人力和财力投注到梁河,合作共赢做大做强梁河茶产业。经县政府研究,与志禾茶业公司又续签了三年(2023-2025年)的续约协议,其中:协议规定要求2023年公司必须完成“升规纳统”,2023年、2024年和2025年公司销售营业额必须分别达到2000万元、2500万元和3000万元以上。请你们相信和放心,通过我们大家一起监督、督促与共同努力,你们所提出的问题一定能得以妥善落实解决。

再次感谢您对梁河茶叶事业发展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3988230801。                   

 

梁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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