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国栋代表:
您在平山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请求解决乡政府至平山中学大门口路灯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经乡十一届人民政府研究、讨论,现就所提建议答复如下:
您所提的乡政府至平山中学大门口路灯建设的建议,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已经把村庄美化亮化纳入议事日程,已经安装部分路灯,只是数量不足,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逐步完成亮化工程。
最后,感谢您对平山乡人民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向乡人民政府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建议,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滇ICP备17006871号-1 联系电话:0692-6933010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20006 邮箱:1019194055@qq.com(398219980@qq.com)
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振新路12号 邮编:678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