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平山乡

梁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2021年中高考、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浏览量:15619    作者: 日期:2021/6/2

2021年度中高考、端午节即将来临,期间正值夏季,气温较高,是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高发季节,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梁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21年中高考、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全县人民群众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聚集,避免到人员密集或空间狭小、封闭的场所就餐,如确需前往的,可采取错峰用餐、分区用餐、保持座位间距1米以上等方式分散就餐,就餐期间使用公勺公筷或采取分餐制用餐,在用餐前及饮食完成后应当规范戴好口罩。

二、广大考生应当合理饮食,尽量在家庭、学校食堂就餐,不食用路边摊点和流动摊贩销售的食品,谨慎选择网络订餐等外卖食品,考生和家长外出就餐或购买食品,应当选择“三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环境整洁、信誉度高的餐饮单位就餐;

三、应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餐前便后要洗手,注意科学饮食、荤素搭配、平衡膳食、不暴饮暴食,多食富含膳食纤维、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食用时令瓜果前要充分浸泡、洗净,以去除农药残留,最好去皮后再食用;考前切忌迷信“大补”,盲目改变日常饮食习惯和规律,以免引起食物过敏或胃肠道功能紊乱;居家饮食要注意辨别食物是否新鲜、颜色和味道是否正常,建议不吃熟卤菜、凉拌菜、生食海产品、鲜榨果蔬汁、隔夜饭菜等易变质或高风险食物以及火锅、烧烤等油腻、刺激性大的食物,不吃变质、感官性状异常、标识不全或过期的食品,家庭制作食物要确保生熟分开、烧熟煮透;禁止制作、食用添加草乌、附子(附片)等毒性中药材的食物。

四、不食用不熟悉的野生菌和野花野果野菜、未烧透的豆浆、以四季豆或发青发芽土豆为原料加工的菜肴等容易产生毒素的食物。

五、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履行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是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求,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定期对加工制作场所、就餐场所通风换气,对高频接触物表面进行消毒,督促从业人员规范穿戴工作衣帽、佩戴口罩和洗手消毒;二是严格防范夏季食品易腐变质风险,妥善储存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需冷藏冷冻的食品及原材料应规范进行冷藏冷冻,尽量缩短存放时间,及时废弃腐败变质食品;三是进一步加强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加工操作关键环节、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食品留样等重点环节的把控,严防夏季食源性疾病发生,确保考生饮食安全。

六、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中高考、端午节期间考点学校食堂、考生食宿点及周边食品经营店、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大考试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巡查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涉及考生就餐安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的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快处罚,对无证经营者,要依法予以取缔,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教育体育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责任制:一是学校食堂必须严格落实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应渠道清楚、追溯可查,严禁采购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二是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规范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食品留样等操作流程;三是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以四季豆及发青发芽的土豆为原料加工制作食物,严禁加工制售野生菌、野菜等容易产生毒素的食物;四是学校应对考生开展针对性考前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引导考生合理饮食,增强考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八、就餐后若出现剧烈呕吐、腹泻腹痛等不适症状,要尽快到就近医疗机构治疗,并保存好消费票据、就诊记录、检验报告、问题食品等相关证据,以便执法部门调查取证。医疗机构要做好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及时向当地卫健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做好事件调查处理工作。广大考生及家长如发现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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