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关于调整疫情管控措施的通告
梁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关于调整疫情管控措施的通告
〔2021〕16号
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减少疫情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适时调整我县疫情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出、入梁河县人员
(一)离开梁河县人员
1.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非必要不离开梁河。
2.确需离开梁河的,一律凭“行程码”绿码、“健康码”绿码、扫“德宏抗疫情”场所码,及72小时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方可通行。
(二)进入梁河县人员
1.近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旅居史人员:须持解除隔离证明及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行程码”绿码、“健康码”绿码、扫“德宏抗疫情”场所码,方可进入,入梁后3小时内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居家健康监测7天,期间第2天、第7天分别进行核酸检测,费用自理,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不能出示解除隔离证明的执行14天集中隔离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1天、第4天、第7天、第10天、第14天分别进行核酸检测,费用自理,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
2.近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旅居史人员: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行程码”绿码、“健康码”绿码、扫“德宏抗疫情”场所码,方可进入,入梁后3小时内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居家隔离14天,期间第1天、第7天、第14天分别进行核酸检测,费用自理,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
3.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县市旅居史人员(该部分人员指没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但所在县市有中高风险区域的人员。):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行程码”绿码、“健康码”绿码、扫“德宏抗疫情”场所码,方可进入,入梁后3小时内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
4.国内其他低风险区域入梁返梁人员:无中高风险旅居史的,凭“行程码”绿码、“健康码”绿码、扫“德宏抗疫情”场所码通行。
5.境外入梁返梁人员:对入境人员一律采取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 1、2、3、4、7 、10和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要求采集鼻咽拭子,其中第1天、第14天为“双采双检”。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入境人员必须返回居住地开展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等监测,减少流动,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在第2天和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确实无法以点对点方式返回居住地的,继续集中隔离7天,费用自理。
二、分批分阶段恢复部分行业场所经营活动
(一)附条件有序恢复堂食
1.8月20日0时起县内餐饮企业附条件有序恢复堂食;
2.各餐饮单位要严格查验员工疫苗接种情况,所有复工复产企业员工(无禁忌症)均要接种疫苗,没有接种疫苗的企业业主不得开工,没有接种疫苗的员工一律不得上岗;
3.各餐饮单位排查从业人员近14天旅居史,有境外旅居史、国内中高风险县市旅居史或体温异常人员不得从业,并及时报告所属社区。从业人员需持证上岗,每周做一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4.各餐饮单位恢复营业后要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经营场所每天至少进行2次全覆盖清扫、消毒、通风,并做好记录;营业期间接纳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50%,不得承接任何形式的集体宴席;餐饮单位必须安排人员对顾客测量体温、督促扫码亮码,从业人员在服务过程中需全程佩戴口罩。
(二)各乡镇和宣传、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适时对行业场所进行抽查,督促指导恢复营业的市场主体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酒吧、棋牌室、洗浴桑拿、按摩足浴、网吧、舞厅、KTV、影院、健身房、线下培训、体育馆、A级景区内的密闭场所等暂不开放,个体诊所、门诊部继续暂缓对外营业,零售药店继续暂停销售“一退两抗”药品。
三、继续暂停联欢聚餐、宗教活动、展销活动、宗亲同学聚会、文艺演出、民俗节庆等群众聚集性活动;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要求,白事向所属村(社区)报备,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全县活动中心继续关停,不得擅自开放,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四、全县居民要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及时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途中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未经审核备案的发热门诊不得接诊、滞留有上述症状的患者,应负责尽快将患者转诊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违反规定导致疫情传播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理。
五、严格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规定与本通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对拒不执行本通告,干扰、阻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不按要求执行本通告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梁河县疫情指挥部电话:0692—6164241。
梁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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