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乡社会事务办2021年工作总结
一年来,平山乡社会事务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以立足为民政对象服务为目的,以社会保障为重点,紧紧围绕上级关于社会事务工作的决策部署,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第一要务,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开展各项社会事务工作,主动适应新常态,强化基础,提升服务,呈现出了良好发展局面。现将一年来社会事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低保制度,提升困难群体生活水平。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云政办发[2019]42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落实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施低保动态分类管理模式。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严格执行低保动态管理制度,全乡现有农村低保家庭数613户,家庭人口数1790人,受保障人数1707人,享受金额总数469469元。认真完成“兜准、兜住、兜牢”,解决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不因疫情而影响到基本生活,并对一般户及边缘户家庭困难人员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对暂时无法纳入的人群进行实时监控,如遇突发困难,及时纳入低保政策;对平山乡在册城市低保对象及边缘户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做到精准识别,经过排查之后全乡目前有城市低保家庭数28户,家庭人口数33人,受保障人口数33人,享受金额14365元;大力宣传推行“一部手机办低保”、“政府救助平台”,强化便民利民服务,及时开展对村级民政信息员的相关培训,做到及时申请,及时受理。
(二)临时救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对平山乡困难家庭开展排查,掌握相关动态及时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托底线”的作用,做到“应救尽救”;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并下发通知,对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的困难群众及时上报、及时审批,给予及时的救助,截至12月,临时救助家庭数410户,发放临时救助金644950元。
(三)精准认定特困人员。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及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精准认定特困人员,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平山乡现有特困供养人员55户57人,享受资金52641元。
(四)关爱残疾人,按时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全乡享受两项补贴5220人次,一年来,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金370260元。其中:重度护理补贴2108人次,累计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52420元(一级残疾发放标准80元/人/月,二级残疾发放标准70元/人/月),困难生活补贴3112人次,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17840元(发放标准70元/人/月)。
(五)婚姻工作。婚姻登记过程中严格按照婚姻法审核婚姻登记材料,本着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婚姻登记办理“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理”切实做到让群众少跑腿;自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出台以来,积极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相关政策知识并做好解释工作。截至2021年12月,全乡共办理结婚登记62对,离婚登记35对,其中现处于冷静期阶段0对,到期未办理22对,正式离婚登记13对。
(六)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对事实无人扶养儿童做到“精细排查、精确认定、精准保障”。我乡现有留守儿童528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3人,现13名孤儿均享受1274元每人每月补助。
(七)殡葬改革相关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力度宣传惠民殡葬政策、法律法规和殡葬改革的现实意义,一年来,通过乡级公众号“林海茶乡 人文平山”、流动小喇叭、入户宣传、宣传标语、召开会议等多种宣传方式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转变丧葬观念,形成改革共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清明节期间大力宣传“无烟清明”,做到平山乡清明节期间无燃放爆竹人员,实现祭扫安全、文明、有序的良好局面;三是对不执行火葬及进公墓的村民,组成专门领导小组进行下发遗体限期火化及骨灰安葬(放)通知书,并入户讲解政策知识;四是规范火化奖励补助申请流程,做到及时告知、准确申请、及时发放。五是制定平山乡殡葬管理实施办法,按规定火化进公墓的到平山乡人民政府经管站缴纳管理费,目前已缴纳23家,共131380元;六是截至目前平山乡中心公墓按照规定火化进公墓的有36冢,上河东村级公墓按照规定火化进公墓的9冢,天宝村村级公墓按照规定火化进公墓的有9冢。
(八)其他工作
一是抓好贯彻落实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督促各村完成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建立、修订和完善,完成了六个村的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83个村民小组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及时录入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二是建立平山乡社工站,完成社工站挂牌任务,实现社工站有人员、有场所、有制度,切实提升全乡基础民政服务能力;三是严格指导村级全面梳理小微权力清单,制定出符合村情实际的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四是排查村内高龄老人,并收集审批表,切实做到不漏一人,目前六个村已全部完成高龄老人排查工作。四是持续落实政务服务相关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用好“12345”政务服务热线系统。
二、存在问题
一是农村“三留守”动态管理工作有待及时跟进。二是婚姻登记相关政策宣传工作力度有待加强。三是公墓建设后续资金不足,公墓基础设施及后续工作有待投入建设完善。四是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特困供养老人对敬老院存在误解和偏差,不愿意进敬老院;部分群众对低保、临时救助申请条件不清楚,推行安装“政府救助平台”APP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也随意在系统申请,加大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量。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强低保人员的动态管理,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纳尽纳。二是认真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促公平”的原则,使突遇不测、因病、因灾、因学等陷入生存困境的困难群众得到有效救助。三是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落实。持续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工作力度,积极筹措资金,扎实推进公墓后续建设工作落实宣传,进一步完善全乡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度,确保全乡殡葬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四是进一步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和对村级的业务指导工作,加大对村级民政信息员的业务培训及政策宣传力度。五是明确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监护责任,充分动员特困供养人员进敬老院实行集中供养。五是继续做好残疾人关心关爱工作,及时收齐两项补贴材料按时交到县残联。六是督促各村村规民约执行情况,形成长效机制,避免流于形式。七是按照县民政局下一步关于界线工作的相关要求,做好平安界线的管理和联检工作。八是加大“三留守”人员探视巡访力度,实现主动发现、主动救助,同时对流浪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救助。九是对现有小乡干部要加强监管,施行动态管理。十是多种形式宣传好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等纳入条件及救助标准,让群众学好用好“政府救助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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