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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关于调整近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浏览量:567    作者: 日期:2022/10/31

梁河县关于调整近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梁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关于调整近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为有效降低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守牢“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底线,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为科学、精准、高效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梁河实际,现将管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进入梁河防控措施

(一)所有入(返)梁河人员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组报备。

(二)所有入(返)梁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注册德宏抗疫情码、云南健康码。州外入(返)梁需扫德宏抗疫情码、云南健康码并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州内入(返)梁需扫德宏抗疫情码并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1.德宏抗疫情码、云南健康码“绿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高中风险地区、无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正常通行;

2.对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和省内有疫情发生但尚未划定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入(返)梁人员,实行3天2检(已完成“落地检”的,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3.对7天内有内蒙古呼和浩特、锡林郭勒、乌海、赤峰及新疆乌鲁木齐、巴州旅居史的入(返)梁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管理措施,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控时间按“填平补齐”的原则,自入(返)滇之日起计算。

4.对7天内有甘肃兰州、庆阳、武威旅居史的入(返)梁人员,实行“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控时间按“填平补齐”的原则,自入(返)滇之日起计算。

5.对7天内有西藏拉萨旅居史的入(返)梁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3天集中隔离。

6.州内涉疫地区入(返)梁人员按照现行管理措施执行。

7.对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德宏抗疫情码、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的货车司乘人员采取“即采即走即追”管理模式,登记信息后放行。7天内有涉疫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货车司乘人员在梁河停留期间,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并做好个人防护,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下车”“非必要不留宿”,减少不必要的流通和聚集。

8.过境梁河前往其他地区的人员原则上当日离梁,在梁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或组织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

(三)对来自全国高中低风险地区及境外入境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控。红、黄码人员按高、中风险地区人员管控。

1.近7日内有国内高风险区旅居史、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 1、2、3、5、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2.近7日内有国内中风险区旅居史、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 1、4、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3.近7日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入梁时查验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在梁实施3天2次核酸检测,期间做好健康监测,费用自理。

4.境外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如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集中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 1、2、3、5、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 3 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二、离开梁河防控措施

离梁人员在离梁前需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措施,并严格遵守,沿途做好个人防护。出州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德宏抗疫情码、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高中风险地区、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绿码通行。

三、进入大型批发市场(物流城)、演艺场所、景区景点、酒店宾馆、KTV、酒吧等场所,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履行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报备、不隐瞒行踪、配合相关健康管理措施,保持规范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健康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不主动报备、隐瞒行踪、不配合相关防控措施的入(返)梁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疫情防控措施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未尽事宜,可咨询梁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咨询电话:0692—6164241。
梁河县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与咨询电话:

遮岛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0692-6161330

芒东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0692-6966010

勐养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0692-6988010

九保乡疫情防控指挥部 0692-6900010

曩宋乡疫情防控指挥部 0692-6922010

河西乡疫情防控指挥部 0692-6911010

平山乡疫情防控指挥部 0692-6933010

大厂乡疫情防控指挥部 0692-6955010

小厂乡疫情防控指挥部 0692-6933510


梁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28日

来源:梁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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