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降低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守牢“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底线,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为科学、精准、高效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梁河实际,现将管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所有入(返)梁河人员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组报备。
1.德宏抗疫情码、云南健康码“绿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高中风险地区、无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正常通行;
2.对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和省内有疫情发生但尚未划定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入(返)梁人员,实行3天2检(已完成“落地检”的,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3.对7天内有内蒙古呼和浩特、锡林郭勒、乌海、赤峰及新疆乌鲁木齐、巴州旅居史的入(返)梁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管理措施,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控时间按“填平补齐”的原则,自入(返)滇之日起计算。
4.对7天内有甘肃兰州、庆阳、武威旅居史的入(返)梁人员,实行“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控时间按“填平补齐”的原则,自入(返)滇之日起计算。
5.对7天内有西藏拉萨旅居史的入(返)梁人员,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3天集中隔离。
6.州内涉疫地区入(返)梁人员按照现行管理措施执行。
7.对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德宏抗疫情码、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的货车司乘人员采取“即采即走即追”管理模式,登记信息后放行。7天内有涉疫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货车司乘人员在梁河停留期间,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并做好个人防护,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下车”“非必要不留宿”,减少不必要的流通和聚集。
8.过境梁河前往其他地区的人员原则上当日离梁,在梁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或组织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
1.近7日内有国内高风险区旅居史、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 1、2、3、5、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2.近7日内有国内中风险区旅居史、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 1、4、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3.近7日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入梁时查验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在梁实施3天2次核酸检测,期间做好健康监测,费用自理。
4.境外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如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集中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 1、2、3、5、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 3 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离梁人员在离梁前需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措施,并严格遵守,沿途做好个人防护。出州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德宏抗疫情码、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高中风险地区、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绿码通行。
遮岛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0692-6161330
芒东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0692-6966010
勐养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0692-6988010
九保乡疫情防控指挥部 0692-6900010
曩宋乡疫情防控指挥部 0692-6922010
河西乡疫情防控指挥部 0692-6911010
平山乡疫情防控指挥部 0692-6933010
大厂乡疫情防控指挥部 0692-6955010
小厂乡疫情防控指挥部 0692-6933510
来源:梁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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