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梁河县教育体育局《梁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秋季学期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梁教体发〔2023〕16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梁河县遮岛镇中心学校2023年秋季招生简章。
(一)坚持“户籍地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招录:2017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招收8个班,每班45人,共360人。1.遮岛镇南甸、勐底、振兴、团结四个社区户籍(以户口簿为准)的适龄儿童;易地搬迁到南甸、勐底、振兴(常寨分散安置点,龚家巷分散安置点,吉富村集中安置点,大厂永平村集中安置点)、团结四个社区适龄儿童。2.符合5个招生条件(①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遮岛镇买房且持有房产证(购房合同、协议不列为录取资格);②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遮岛镇经商且持到招生当年8月31日满一年营业执照,并有正在经营的实体店,实体店的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地址在南甸、勐底、振兴、团结四个社区;③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辖区务工且持到招生当年8月31日满一年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劳务合同,真实务工,务工地点在南甸、勐底、振兴、团结四个社区;④其父母工作调到遮岛镇;⑤父母其中一方有居住地址在南甸、勐底、振兴、团结四个社区的居住证。)的外来户籍适龄儿童。第一批次招录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民警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在职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驻梁河县内的以及驻梁河县外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梁河县内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符合上级文件规定其他优待对象以及后期上级发文规定的优待对象。(注:与县人民政府签订招商引资框架协议的人员(法人)中,截至学校报名结束前,在梁河县累计投资总额实际到账资金数达到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投资者子女;达到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投资者子女。可纳入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招录遮岛镇户籍的南甸、勐底、振兴、团结四个社区的生源;易地搬迁到南甸、勐底、振兴、团结四个社区的生源;梁河县直属单位及中央、省、州驻梁机关单位且单位地点在遮岛镇招生片区的财政供养在编在岗人员子女;中央、省、州到梁河县挂职、任职人员子女;其他与县人民政府签订招商引资框架协议人员(法人)子女;本县教师子女;其他符合该批次优待及照顾条件的子女(截至学校报名结束前,县内企业、公司在上一年度持有国税、地税纳税总和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完税证明,其法人代表或工商部门认定的股东子女入学)。第三批次招录遮岛镇外其他外来户籍中,国企、央企正式员工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买房且持有房产证(购房合同、协议不列为录取资格)的;经商持到招生当年8月31日满三年国税、地税纳税完税证明以及营业执照,并有正在经营的实体店,实体店的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地址在招生范围内的法人子女;务工持到招生当年8月31日满三年的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劳务合同,真实务工、务工地点在招生范围内,并能提供一年以上务工单位发放的工资流水的人员子女;父母其中一方持有居住地址在招生范围内的居住证到招生当年8月31日满三年的子女;其他符合该批次优待及照顾条件的子女(截至学校报名结束前,个体工商户在上一年度持有国税、地税纳税总和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子女)。第四批次招录遮岛镇外其他外来户籍适龄儿童符合5个招生条件之一且地址均在招生片区内的其他适龄儿童。注 意:招生录取方式为分批次录取,先录取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再按照空余学位数录取第三批次(第三批次招生人数为总招生计划数减去第一、二批次招生人数)、第四批次(第四批次招生人数为总招生计划数减去第一、二、三批次招生人数)。当前招生批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剩余招生名额时,直接确定拟招学生;当前招生批次报名人数大于剩余招生名额时,采取抽签方式进行录取(双胞胎或多胞胎只占一个学位),录满学位为止,并停止下一批次招生,总招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未被我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县教育体育局统筹调剂或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已经就读一年级的学生,不再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即取消入学资格。实行网络预报名,然后现场确认,报名完成后学校进行审核录取,录取结果将在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一)网络预报名时间:2023年7月1至2023年7月8日
提示:报名时请认真核对,不要重复报名。提交成功即可,请不要进行任何抽奖。1.时间:2023年7月16日一天(上午:第一、二批次人员 下午:第三、四批次人员)准备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适龄儿童页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准备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适龄儿童页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民警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在职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驻梁河县内的以及驻梁河县外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梁河县内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还需提供相关单位证明(具体参看《梁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秋季学期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与县人民政府签订招商引资框架协议的人员子女:先到县教育体育局进行报备,由县教育体育局出具证明。准备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适龄儿童页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梁河县内及中央、省、州驻梁机关单位财政供养在编在岗人员且工作地点在遮岛镇辖区、教师子女: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证明模板参看附件1)经商:还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务工:还需提供和用工单位签订并到县人社局备过案且至少满一年的务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个学生只能提交一次,不要重复报名。注意:确认无误后再提交,提交以后就不可以更改。现场确认结束后一天,公示第一、二批次录取结果,待实地核实后再公示第三、四批次录取结果。请家长密切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
学校微信公众号:
学校将联合派出所、工商局、人社局严格审验所交材料及实地核实,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报名和入学资格。
景老师:13988228988 尹老师:13988272608 杨老师:13908820522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梁河县遮岛镇中心学校。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冲突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附件1:
单位工作证明
兹证明_______同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已在我单位工作____年,是我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现任职于_______部门。
特此证明
签章人: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