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平山乡

外国人、无国籍人加入(恢复)中国国籍获准后登记户口办理指南

浏览量:2706    作者: 日期:2023/12/19

外国人、无国籍人申请加入(恢复)中国国籍获准后,本人或监护人应当向拟定居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落户。需要以下材料:

(一)本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二)公安部批准加入(恢复)中国国籍证明文件;

(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

无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的,可登记在定居地派出所直管公共户或社区集体户。

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是否收费:不收费。


文章来源:梁河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