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浏览量:22233    作者: 日期:2018/2/11

关于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实施党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实施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技工教育工作;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就业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基层工作体系建设;拟订创业促就业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福利与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办法和特殊人员安置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政策奖励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综合性规范性文件,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贯彻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 机构设置情况

    梁河县人社局内设12个股室:办公室、公务员管理股(军转安置办公室)、事业单位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农民工办、劳动股(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办)、劳动监察大队、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梁河县医疗保险管理局、社会保险局(设: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公室、工伤生育保险办公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公室)。

 ()重点工作概述

1、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政府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 组织实施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一般行政职务的任免、回避、纪律、奖惩、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政策法规。

2、按照干管权限,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负责推荐、选拔、奖励和管理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制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指导意见,负责初级评审委员会的组建、管理和评审工作,核准初级评委的评审结果;组织各类资格考试的报考工作,推行执业资格制度;核发并管理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实施对职称、考试工作各个环节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人才资源的预测与开发、培养与使用、配置与管理工作,培育、发展人才市场。

3、根据国家和省、州的有关工资政策,负责组织办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套改及增加退休人员生活费、正常晋升、调整工资标准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变动、知识分子浮动、工作变动、受处分人员和处分期满后的工资待遇及各种津贴、补贴等日常的审核、审批工作;承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退休人员每月发放工资待遇总额的审核、签证工作;负责办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的年终统计。

4、负责全县企业工资和福利的管理,贯彻执行企业工资总量宏观调控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指导企业搞好工资分配;根据国家有关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人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对全县用人单位实施监督检查;负责企业职工政策性安置,办理县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招收录用、劳动关系转移有关手续和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档案的管理;负责办理企业职工退休手续和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及从事特殊工种要求提前退休的申报手续;根据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综合管理全县企业在职工人、失业人员以及城镇个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培训工作;负责全县企业单位集体合同的订立、鉴证、变更、解除和终止的管理、监督和运作。

5、负责辖区内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摸底、登记统计工作;负责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和《失业证》办证审核工作;负责为自谋职业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性担保贷款办理有关手续;开展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和社会保险补贴等再就业援助服务工作;开展辖区空岗调查摸底调查,收集发布就业信息;开发公益性岗位,做好残疾人就业再就业工作和困难人员的就业安置工作;加强外来劳动力管理与服务;管理好下岗失业人员的档案。

6、负责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和统计工作;核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审核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资格,落实失业人员应当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管理失业保险基金,编制失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建立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以及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数据库;为用人单位和失业人员提供失业保险免费咨询服务。

7、负责全县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含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申报、登记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工作和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各项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基金年度收支预决算及财务、统计报表和有关情况的报告。

8、负责全县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职工、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补充保险、企业补充保险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及其职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和职业病伤害的工伤保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单位有1个,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行政单位1个。截至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 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数55,其中行政编制数16人,事业编制数38人、(参公34,事业4),工勤1人。在职实有5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4人。

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人社局退休14,财政代发企业改制退休人员2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辆(2017年公车拍卖1辆未计入)。

三、预算单位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68.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768.4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68.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68.4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68.47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6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8.47 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列 2080101-行政运行款项支出416.5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397.8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47.19万元、津贴补贴238.43万元、年终一次性资金12.27万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8.70万元,其中:办公费0.8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工会及福利费7.9万元。208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社会保险工作经费。2080107-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款项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行动计划工作经费。④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款项支出105.6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104.80万元、公用经费0.84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款项支出0.36万元,主要用于遗嘱补助。2210201-住房公积金款项支出45.6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30.27万元,主要是用于财政代发企业改制退休人员工资。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443.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9.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5.43万元。

五、省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预算收支768.47万元,比2017年预算收支669.37万元,增加9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8.0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28.94万元。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39.7万元,主要是2017年新增公务员8人,及增加津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75.37万元,主要是增加社会保险工作经费20万元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行动计划工作经费50万元,两项经费2017年列在项目支出中,其余增加的是人员增加,相应的补助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7.22万元,主要是津补贴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28..94万元。2018年项目资金列入缺块资金。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2018预算安排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与2017年预算增加2.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2017年预算公用经费时未列明细支出科目。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年初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89.54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办公费0.8万元、退休职工公用经费0.84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其他一般公用经费70万元、工会费7.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部门截至20171231日的国有资产5,630,921.12占用情况:流动资产3,389,217.18元、固定资产2,241,703.94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1,045,574.04元、通用设备760,471元、车辆319,700元、家具用具装具115,958.90元。

  [附件: 梁河县人社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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