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8626    作者: 日期: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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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贯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的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培养,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完善职业资格制度。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县级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创业工作成绩显著。

1-12月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83人,完成目标任务720人的108.75%。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06人,完成目标任务140人的147.14%。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51人,完成目标任务120人的125.83%。确保零就业家庭成员至少1人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06%,控制在州下达指标4.2%以内;开发公益性岗位102个,完成目标任务60人的170%。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25人,完成目标任务15人的166.67%。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167人,完成目标任务12000人的101.39%其中:转移省外2964人;建档立卡转移2193人,完成目标任务450人的487.33%。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12129人,完成目标任务12000人的101.08%其中:建档立卡户培训4472人,完成目标任务3000人的105.37%。“贷免扶补”贷款298户,金额4298万元,完成目标任务298人的100%;创业小额担保贷款38户,金额56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38人的100%;创业带动就业842人。

就业专项资金收入1432.98万元(上年余131.02万元),支出457.95万元,其中: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118人资金100.57万元、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补贴629人62.8000万元、社会保险补贴127人66.19万元、职业培训补贴3195人217.36万元、支付职业鉴定补贴597人5.97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0.6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46.61万元。

办理《就业创业证》3388人;管理下岗职工档案2507份,接收档案40份,办理转出11份;对621人《就业创业证》进行年检;办理聘用境外边民用工登记证88户;办理境外边民入境务工登记证2319本;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1户。

扎实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大中专毕业生的档案管理工作,转入学生档案773份、转出220份。二是扎实做好毕业生报到登记、党团组织关系、户口、档案接转管理、就业指导、政策咨询、统计上报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人事代理等服务工作。

(2)完善社保体系,稳步扩大社会保障范围

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94424人,完成州局下达目标任务93700人的100.7%。基金收入4460.72万元,支出3129.34万元,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收入1625.24万元,待遇支出443人192.9万元。为保证征缴职责划转后正常征缴,人社、税务、农信社以乡镇信用社网点、社保中心为主导,村三委、驻村工作队员、各村协办员为依托,在全县开展手机自助缴费培训、宣传。对建档立卡未脱贫、特困、低保人员10795人进行10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助缴,助缴金额107.95万元,实现年满60周岁以上三类人员6555人待遇享受全覆盖,完成22125名待遇人员生存认证工作。

②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12594人,完成目标任务12500的100.75%,其中:企业职工参保人员5834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6760人;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9483.88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金收入6761.88万元,机关事业基金收入12870万元;支出19311.27万元,其中企业支出6441.27万元,机关事业支出12870万元;对1829名企业退休人员进行生存认证;完成了2014年10月至2017年12月机关事业单位207名退休(中人)219.03万元退休待遇清算补发工作;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在职109人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清算工作;完善2014年10月至2018年12月10名退役安置军人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关系转移衔接工作;完成1835名企业退休人员的调资工作,补发203.04万元;完成机关事业单位2167名退休人员的调资工作,补发322.4万元;核算210名新增退休人员退休待遇、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271人的系统录入工作,全面取消手工发放业务。 

③工伤保险工作。工伤参保9954人,完成目标任务9800的101.57%,基金收入101万元,支出146.97万元。完成工伤调查45例,依法认定为工伤43例,不予认定工伤2例。认真做好工伤保险进入全省云南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工作,目前工伤调查工作已开始使用云南省工伤认定鉴定信息平台系统,征缴业务、待遇支付已全部实现系统报盘。

④失业保险工作。失业保险参保5239人,完成目标任务5000人的104.78%,基金收入191.8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425万元,其中:失业金支出3118人次265.74万元,代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2739人次130万元,稳岗补贴支出19户818人24.19万元。

(3)人事人才工作取得新成效

① 公务员管理工作。一是公务员统计及考核:据统计,截至2018年末,全县政府机关公务员共计662人,德宏州五种世居少数民族干部共有232人;全县政府机关科员及以下公务员2018年度实际参加考核492人,考核为优秀等次74人,其中三年连续优秀7人;二是公务员的调配工作。1-3月共办理公务员调动手续25人(其中机构改革人员隶转25人);三是做好机构改革公务员管理股业务移交准备工作。

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一是认真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日常管理工作,办理879人的空岗竞聘手续、核准27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二是做好各项专业技术和资格认定工作:完成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审核晋职材料243 份;认定598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征集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岗位54个;指导行业部门完成2019年初级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工作;办理了2013年考入的56名特岗教师转为普岗教师的转岗手续;推荐19人申报工人技术等级资格。推荐6人申报高学历人才补助、审核7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材料。三是招聘计划、调动、辞职及落实工龄工作。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12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人、引优10人、安置订单定向医学8人;安置退役士官5人;办理51人的转正手续。鉴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7490份;办理6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手续;办理118人调动手续,落实认定29人工龄问题;做好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日常管理工作。四是统计及考核工作。截至2018年底全县共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42人,其中管理人员58人、专业技术人员2711人、事业工勤人员273人;2018年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应参加考核3185人,实际参加考核3171人。其中考核为优秀等次536人;统计上报2015-2018年度我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经费收支情况。五是认真做好全县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共整理归档各种材料5000份,办理档案转出81,完成干部档案专项审核924份,档案查阅300人次。梳理因机构改革待移交组织部公务员档案576份。   

(4)贯彻落实工资收入分配改革

①严格贯彻落实好国家及省工资福利政策。一是办理吸收录用及转正定级工作97人(其中新录用事业干部44人,转正定级48人;办理安置2018年退役士官5人);二是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50人,办理安家建房补助费11人;三是审核丧葬费38人及遗属困难补助16人;四是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工资转移介绍信143人(含机构改革划转人员);五是办理各类别岗位变动及津贴补贴变动1978人次。

②认真落实每年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及审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办理机关工人两年一次晋档16人,事业单位正常晋升薪级工资3001人;办理其他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1322人。

③做好每月常规的审核工作。审批乡镇工作岗位补贴23954人/次、乡村教师生活补助15036人/次;做好每月工资签证、公务交通补贴、绩效考核奖励审核工作。

(5)有序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办理劳动争议案件13起,涉及劳动者17人191.29万元,结案率达100%;办理劳动合同备案登记1736人/次,解除劳动合同备案412人/次;审批企业职工退休手续84人;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档案专审300余份;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出动人员7人次,共检查了用人单位21户961人,未发现“黑中介”和以职业介绍为名坑骗求职者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梁河县企业使用缅籍工情况调查,共检查缅籍务工人员115人;开展人社政策法规宣传“五进”活动,成立政策宣讲队,结合县人社局牵头举办的“梁河县2019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乡镇专场招聘会”,通过设置政策咨询服务台,发放“致广大在外务工人员的一封信”、人社政策100问、农民工维权提示卡等政策宣传材料;现场举办人社政策有奖知识问答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发放宣传材料2000份,现场答复政策咨询146人次。根据省、州“两清零”要求,开展根治欠薪夏季、冬季行动,县财政共筹措资金4644.35万元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实现国企项目欠薪案件清零,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案件清零。办理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5个项目838.35万元,退回59个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本息591.15万元,目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本息额为1652.1万元。受理投诉举报案件40起,涉及工人505人744.78万元,已解决37起,涉及工人353人261.88万元,其中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2起,涉及农民工12人25036元。及时处置群体性事件,

认真做好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工作,全年共受理来信8件,涉及438人;来访37人次,涉及710余人,已全部办结。办结人大方案和政协提案4件,建议、提案办理“三率”均达到100%。

6)行业扶贫工作

①就业工作。深入各乡镇做好职业培训的组织动员及培训需求征集等工作,年内在各乡开展农村电子商务、保育员、电工、中草药种植与加工、茶经济旅游等十多个工种的技能培训,共培训62个班2888人,其中建档立卡户培训1296人。

年内举办11招聘会,来自100多家企业7000多个岗位参与招聘,到场1900余人,达成就业意向报名586人。通过招聘会分批输送省外务工人员24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43人(赴上海80人,建档立卡户70人)。

针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建档立卡家庭,有就业愿望的劳动力,开发、安置生态护林员、巡河员、村寨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2097个,至12月兑现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和公益性岗位补贴2097人962.75万元。同时认定了2户扶贫车间,对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提供平台。

12月,兑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费补助和生活补贴8608人次,补贴资金724.413万元。

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符合城乡居民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城乡居民参保全覆盖,2019年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31973人,经比对筛选出待遇人员4836人实现养老金待遇全覆盖,符合参保缴费人数为23909人已100%参保。

7)扫黑除恶工作

①认真组织开展专项巡查检查工作。共检查了相关用人单位20家,涉及劳动者1005人,其中农民工900余人。通过专项检查,未发现“黑劳工、黑中介”以及违法用工、强迫劳动等涉黑涉恶情况。

②认真开展扫黑除恶宣传。一是发放、张贴各种宣传手册、海报300余册,宣传手提袋10000个,悬挂宣传横幅78条;二是通过网络、广播、专题宣讲、文艺表演等多渠道宣传扫黑除恶工作,并在局大门口放置永久性扫黑除恶举报箱;三是发动全体干部职工利用入户到挂钩村对挂包户群众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四是以技能培训为契机,对参训学员进行扫黑除恶宣传。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1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事业单位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农民工办、劳动股(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办)、劳动监察大队、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社会保险局(设: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公室、工伤保险办公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编1人,事业编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4人),工勤人员2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机构改革转入新成立医疗保障局11人,行政编杨丽娟1人,参公编10人,分别是李荣清,段良艳,龚景灵,李景爱,蒋文宏,林媛,蔺以丽,杨荣正,杨晶,蒋傲。调出5人行政编,朱梅花调入工业和商务局,汤有梅调入纪委,龚月调入退役军人事务局,赵玉洁调入曩宋乡政府,樊仕兴调入组织部。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图片1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640.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5万元,占总收入的97.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5.91万元,占总收入的2.8%。与上年总收入2177.09万元相比,减少536.18万元,减少24.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2100.54万元相比,减少504.54万元,增长24.02%;其他收入与上年76.55万元相比减少30.64万元,减少40.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医疗保障局新成立单位,财政局将医疗保险基金补助及其他(医疗)扶贫资金下划到医疗保障局拨付;财政局将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直接拨付到农村信用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图片2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34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2.21万元,占总支出的52.31%;项目支出640.13万元,占总支出的47.6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2012.24万元对比,减少669.9万元,减少了33.29%。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1060.51万元对比,减少358.3万元,减少了33.79%;项目支出与上年951.73万元对比,减少311.6万元,减少了32.74%。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局医疗保险基金补助及其他(医疗)扶贫资金减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2.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8.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6.19万元。

与上年1060.51万元对比,减少358.3万元,减少了33.79%;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55%。

图片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0.1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54.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5.14万元。

图片4

项目支出与上年951.73万元对比,减少311.6万元,减少了32.74%。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减少148.1万元,扶贫(医疗)资金支出减少160.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1.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3%。与上年1994.63万元对比,减少682.74万元,减少了34.23%。主要原因是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减少148.1万元,扶贫(医疗)资金支出减少160.2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减少370.1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图片5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3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就业补助资金开支等;

  2.农林水(类)支出7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5%。主要用于2019年沪滇劳务协作项目资金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36.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3.12万元,完成预算的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预算的29.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3万元,完成预算的81.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职工出差大部分做客车,脱贫工作下乡个人支付车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17万元,下降27.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2万元,下降56.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5万元,增长14.1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减少,职工出差大部分做客车,脱贫工作下乡个人支付车费。公务接待费增加,上级部门来调研、检查工作增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9万元,占35.08%;公务接待费支出2.03万元,占64.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来调研、检查各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06万元,与上年79.2万元对比,减少12.14万元,减少15.33%。主要原因今年办公费减少,办公耗材减少;差旅费减少,出差开会、培训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5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开展支出,邮电费1.17万元主要用于邮电费支出、培训费10.22万元主要用于就业技能培训支出,公务接待费1.0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来调研、检查接待支出,其他交通费38.42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补贴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551.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7.55万元,固定资产43.6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66.54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57.0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1.4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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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31601111


  [附件: 决算公开表20201023051545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