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对失业补助金的发放对象、发放标准和申领办法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具体如下:
一、申领对象
2021年政策实施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二、保障范围
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即:失业保险停保日期在2021年1月1日以后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缴费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日期在2021年1月1日以后仍未就业的参保缴费失业人员)。
注意:
已享受过2020年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不再享受2021年扩围政策。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三、申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日期在2021年1月1日以后仍未就业的参保缴费失业人员。
包括两类人员:一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日期在2021年1-11月期间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注:2021年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不符合申领条件)。二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日期在2020年12月,但2021年1月1日后仍处于失业状态的也一并纳入享受失业补助金范围。
包括:辞职的和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这两类人员,均可申请失业补助金
四、发放标准
五、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经办机构指定发放银行的本人银行卡;
(3)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仅窗口办理需要)。
六、停发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有哪些?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停止发放失业补助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重新就业、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七、申领途径
(1)现场申领。符合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到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的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经办窗口现场进行申领,需提供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和银行卡。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告知申领人,自审核通过下月起发放失业补助金。
(2)线上办理。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http://si.12333.gov.cn)、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大厅(jyj.yn.gov.cn)、“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上申领待遇。(注意:申请提交的银行卡需是本人中国农业银行卡)。
八、政策实施期限
2021年12月3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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