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梁河县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帮助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工作要求,积极贯彻中央、省、州、县各项方针政策,稳住经济基本盘,以保促稳、稳中求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一年来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克服新冠疫情,就业创业工作稳步推进
1.就业工作指标完成情况。1-12月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73人,完成目标任务600人的128.83%。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15人,完成目标任务100人的215%。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31人,完成目标任务100人的131%。确保零就业家庭成员至少1人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1%,控制在州下达指标5.5%以内;安置公益性岗位92个。“贷免扶补”创业贷款扶持创业374人,发放贷款6793万元,完成目标任务374人的 100%,带动就业936人。扶持创业担保贷款30人51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40人的75%,创业带动就业75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76万人,完成目标任务5.61万人的102.67%,其中: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3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36万人的99.26%。农村劳动力培训1.06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2万人的88.93%。
2.就业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结余1623.97万元,2021年收入191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入1679万元,县级配套235万元);2021年支出 1232.74万元,其中: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92人资金 97.1万元,支付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补贴841人672 万元;社会保险补贴71人49.90万元;基础教育、医疗吸纳大学生失业人员就业补贴75人225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787人188.7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305.23万元。
3.“四到位”做好就业服务工作。按照“登记到位、联系到位、服务到位、宣传到位”要求,全年办理大学生毕业报到登记563人,转入学生档案982份、转出212份,累计管理档案6208份;做好高校毕业生服务工作,确保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创业,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1252人;管理下岗职工档案2510份,对634人《就业创业证》进行年检。
(二)完善社保体系,社会保障范围稳步扩大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12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9.7713万人,完成州局下达目标任务9.77万人的100.01%。基金收入8021.4万元,支出2.4万人3768.93万元,征地养老保障参保人数869人,待遇支出13人155.91万元,根据政策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系统674人3428.81万元。完成2021年社保基金管理第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核查疑似数据308条;核查审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疑点数据3批4096条;核实暂停领取待遇人员614条;确认问题数据171条,已整改171条,违规领取待遇人员114人,追回资金17.66万元。资金追回率100%,完成2.369万待遇人员生存认证工作。做好社会保障卡清理工作;为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7219人代缴金额84.51万元。
2.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12月,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1.42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39万人的102.16%,其中:企业职工参保0.73万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0.69万人;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19526 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金收入4983万元,机关事业基金收入14543万元;支出4386人21262万元,其中企业支出1984人7053万元,机关事业支出2402人14209万元;期末滚存结余6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结余665万元;职业年金收入1718.81万元,职业年金投资运营1536.94万元,职业年金滚存结余459.51万元。
开展企业退休人员应认证3965人次,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应认证4733人次,认证率达99.%;工伤保险认证104人次,认证率100%。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124人,确保转移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的及时衔接。开展全省多领冒领截留套取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的工作,核实上报疑点数据34条;追回企业服刑多领养老金7人 22.59万元,未追回1.39万元;机关事业服刑人员多领养老金6人,追回3人养老金4.97万元,未追回3人48.50万元。6月底调整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补发1-6月4168人的基本养老金403.85万元,其中企业调整1947人补发金额174.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调整2221人补发金额229.23万元,实现了机关退休人员连续6年、企业退休人员连续17年调整基本养老金。年内调整工伤保险待遇29人次,补发金额4.24万元。10月份开展2018-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待遇清算工作,清算补发114人养老金292.9万元,职业年金79.51万元。
3.工伤保险。1-12月参保350户1.31万人(其中建筑业按项目参保58户5109人),完成州下达任务1.08万人的121.3%;基金收入239.72万元(其中建筑业按项目参保100.68万元)。工伤保险待遇支出511人次347.32万元;完成工伤调查54例,依法认定为工伤48例,不予认工伤2例,待认定4例。
4.失业保险。参保0.54万人,完成目标任务0.52万人的103.84%;基金收入376.26万元,支出2416人次187.16万元。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19人金额10.28万元已全部追回。
(三)人事人才工作稳步开展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是认真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日常管理工作,办理了61个事业单位共391人的空岗竞聘手续,核准20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批复了4家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事业单位。二是做好各项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和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安排布置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审核各系列晋职材料183份(其中非公经济11份);出具晋升职务通知178人,指导并完成了我县2021年各系列初级、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召开,进一步规范全县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工作;通过向各乡镇征集专业技术人才需求,征集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岗位20个。三是招聘计划、调动、录用、转正相关工作。共办理77人的录用手续;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2人。办理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手续共112人;指导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200多人;办理34人的调配手续;按相关政策办理借调7人;办理事业人员辞职手续9人;四是统计及考核工作。截至2020年底全县共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768人,其中具有正高级资格4人、副高级资格1004人、中级资格825人、初级资格935人。2020应参加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人员考核3171人,实际参加考核3156人。五是认真做好选优推优工作:推荐申报“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1人;推荐申报成功专家基层工作站1家。
2.人事档案管理。全年共整理归档各种材料3213份、整理新招录事业干部档案71 份;办理档案转出405份,调入档案29份;完成干部档案专项审核900份;接待单位及个人人事档案、文书档案查阅利用430人次;出据个人档案身份证明9人次。
(四)认真贯彻落实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1.严格贯彻落实好国家及省州工资福利政策,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114人,安家及建房费118人,在职职工死亡一次性抚恤费1人,丧葬费11人及调整遗属困难补助329人\次,技等工资变动15人,落实工龄13人及工资变动7人,转正定级106人;岗位设置聘用后工资变动689人,办理新录用事业干部工资介绍信71人及安置退役士官5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工资转移介绍信34人;县管校聘工资关系调整120人,核定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2918人及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192人,办理各种津补贴及工资变动328人。
2.办理机关工人两年一次晋档16人,事业单位正常晋升薪级工资2886人。
3.审批2020年12月至2021年11月乡镇工作岗位补贴21722人/次;2020年12月至2021年11月乡村教师生活补助14082人/次。
4.认真完成2020年度工资年报及各种零星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做好每月工资签证、公务交通补贴、月发绩效审核工作。
(五)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序推进
1.案件办理情况。1-12月,办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21件涉及劳动者21人,其中:仲裁裁决解决3起,涉及劳动者3人资金11.04万,其余18起为调解解决,涉及18人资金39.01万元,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仲裁结案率100%,案件调解成功率85.71%;
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29起,涉及1455人资金1761.88万元,已协调解决109起,涉及1128人资金1434.91万元,(其中,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2起,涉及184人,涉及资金76.05万元),未解决20起,涉及327人326.97万元。(其中:已达成协议12起,涉及304人306.03万元;正在协调处理8起,涉及23人20.94万元)。接待来信来访50起,涉及120人,按政策规定全部回复。
2.规范用工情况。办理劳动用工登记2435人,登记备案合同7305份,解除劳动合同备案737人,查询整理档案500余份,审查企业人员退休52人(含提前退休6人);办理特殊工时制度企业审批2户,涉及工人数165人,其中不定时工作制工人65人;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工人100人,接待政策咨询140余人。
3.开展受疫情影响企业检测工作。按规定上报监测企业劳动关系受疫情影响情况;开展云南省2021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上报10户企业薪酬情况调查表;召开2021年度“三方四家”联席会议两次,按照《德宏州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部署,推荐2021年度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1名、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1家和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1家,推荐评议和谐企业4户。
4.贯彻落实非警务类报警求助社会应急联动工作。110非警务类报警联动10件,赶赴处置现场联合处置4次。
5.开展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情况。一是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了用人单位38户,包括:企业32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户,劳务派遣单位1户。检查中未发现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开展根治夏季欠薪专项行动和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相关企业29户,涉及人员1221人,其中:建筑施工企业9户,涉及农民工378人,其他企业16户,涉及工人837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4户,涉及人员6人。此次检查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整改决定书》9份,检查中未发现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开展2021年度梁河县劳务中介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4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检查,共涉及249人,未发现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或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认真组织进行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检查,共检查了用人单位30户,涉及1110人,没有发现无证无照非法企业机构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五是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共排查在建项目62个,“六制一金”落实情况如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60个项目;工资按月发放59个;银行代发工资48个,总包代发工资58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49个,施工现场维权公示49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5个项目。
6.农民工工作情况。一是召开了“梁河县2021年度根治欠薪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暨“梁河县2021年在建工程项目“六制一金一表”培训会”,共有32家单位的40余人参加了会议。二是到县教体局召开“六制一金一表”业务培训会,共有8家施工单位的20余人参加了会议。三是到用人单位及施工工地张贴宣传海报50余份,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50余份,现场解答政策咨询7人次。四是办理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6个项目488.11万元,退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9个项目785.00万元,目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余额为2130.76万元。
7.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晋级培训申报工作,共申报工人人员技术等级晋级培训32人。
(六)疫情期间开展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工作措施和成效
1.制定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
根据《梁河县2021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梁政办发〔2021〕2号),安排各乡镇进行一次务工情况大排查,形成五个清单:农村劳动力清单、春节返乡及返岗人员清单、有就业意愿人员清单、返乡回流清单、留守老人和儿童清单。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能够取得实效。制定《梁河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岗促增收集中行动”实施方案》,通过持续开展大走访、大稳岗、大推送、大宣传、大输送、大协作等活动,推动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在5.6万人以上,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1.3万人以上;省外转移就业稳定在1.4万人以上,脱贫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稳定在0.3万人,提高务工人员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2.开展返乡调查,摸底人员底数
组织各乡镇开展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调查。截至2月11日,梁河县省外务工人员1.45万人已返乡0.43万人,其中浙江省609人,广东省1835人,江苏省828人,上海市147人,福建省250人,山东省54人;县外省内务工人员1.43万人已返乡2895人。春节后开展返岗人员调查,通过“点对点、一站式”转移就业服务,截至3月底,已返岗2980人,其中省外返岗1567人(卡户275人),未返岗2732人;省内返岗1412人(卡户232人)。
对在外务工人员因疫情影响无法返乡,家中的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家庭进行摸底调查,截至1月22日,梁河县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1781人(卡户441人),其中:留守老人402人(卡户105人),留守儿童1379人(卡户336人)。
3.广泛开展宣传,营造务工氛围
一是通过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致梁河外出务工人员的一封信》,调动农民工外出务工热情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转移就业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开展人社政策“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宣讲,宣传就业创业政策、推荐岗位信息、培训农村劳动力信息系统更新、调研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情况,共发放政策宣传材料2500多份。三是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送维权,春节前夕,派出工作组到省外梁河籍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地区、企业集中开展走访慰问,通过送服务、送政策、送维权等活动,将家乡的温暖和期望送给务工人员,力争把外出务工人员稳在当地、稳在企业。共走访企业3户,稳岗40人,收集5家企业提供岗位4340个,慰问务工人员58人。
4.开展省外返乡务工人员座谈会
梁河县人社局结合2021年春节前开展的“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及疫情防控工作,召开省外返乡务工人员座谈会,旨在宣传疫情防控的同时,进一步了解返乡人员就业创业的想法和需求,支持和鼓励他们返乡就业创业。
5.开展现场招聘会
为了引导农村劳动者有序就业,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的步伐,为具备就业条件和要求的农村劳动力搭建就业平台,拓展就业渠道,全年开展“沪滇劳务协作”等13场招聘会,来自58家企业3700个岗位65多个工种参与招聘,到场1000多人,达成就业意向报名220多人,输送到上海5人(卡户3人)。
6.开展农村劳动力信息调查
截至12月31日梁河县农村劳动力9.0858万人,已转移5.7613万人,转移就业率63.41%。(省外1.5440万人,省内县外1.5551万人,县内乡外0.7713万人,乡内1.8909万人)。其中:脱贫劳动力2.0847万人,已转移1.3549万人,转移就业率64.99%.(省外0.3687万人,省内县外0.3155万人,县内乡外0.1417万人,乡内0.529万人)。
7.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2203人(人社局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1048个,光伏资金安置595人,林业部门安置560人),其中:安置脱贫劳动力1990人。
援企稳岗工作。2021年统计发放2020年涉及稳岗返还企业29家739人8.43万元。
(七)项目建设
根据《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第五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德发改投资[2020]343号的通知,审批通过《梁河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1个县级和6个乡镇就业社保业务用房4355平方米。其中新建1个县级2355平方米,设备购置80万元;新建6个乡镇2000平方米(土建和设备购置)。总投资1397万元,省预算已划拨1384万元建设资金。
6个乡镇中,芒东镇、大厂乡、小厂乡3个乡镇整合建设,平山乡、曩宋乡、勐养镇新建,目前建设用地许可证办理完毕,工程规划许可证完成3个乡镇,初计方案审批正在办理。
(八)乡村振兴工作。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克服人少事多等困难,服从组织安排,落实好继续向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任务,积极担当作为、扛实政治责任、服务基层群众,向新挂钩村平坝村选派1名驻村第一书记及2名驻村工作队员,开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之旅。自驻村以来,积极配合村委开展好新冠病毒疫情及生猪疫情防控;规范村属两个支部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务工作,修订完善党建资料管理等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党总支和平坝村党总支共同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积极做好平坝村乡村振兴项目规划,申报集体茶厂改造提升、乡农一体化旅游、产业生产道路建设等十余个项目;做好党群共建、结对帮扶工作,从党员、大学生、妇女之家成员中推选出34名觉悟高、讲奉献的帮扶人对平坝村15名留守儿童、7名空巢老人开展结对帮扶,切实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
三、党建工作
局党组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明确权责抓落实,扎实推进党建工作责任化,召开党组会专题分析研究党建工作,按照工作计划,对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党建带工建和意识形态等工作进行谋划。
(一)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制定了《梁河县人社局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利用“三会一课”、职工例会,把学习作为强化党性修养和提升科学决策能力的重要途径,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在学思践悟中融会贯通,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全年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8次,领导班子上党课7次,观看学习教育视频4次,撰写观后感35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集中学习7次,组织观看和学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5次,主题宣讲3次、举办读书班学习8场次,撰写学习心得体会22篇,开展“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2场次,开展“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活动4场次,完成“民生实事计划”5件和“我为群众办实事”20件;开展红色故事大家讲4场次、红色体验路线2场次。
(二)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三年行动。制定《梁河县人社局作风建设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梁河县人社局作风建设整治年工作方案》,重点整治庸懒散推拖浮问题,大力发扬严准细快勇实的工作作风。按照梁河县干部作风建设“一年重点整治、两年持续巩固、三年着力提升”的计划,推动全局上下提振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精气神,实现全局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大转变、工作激情大提振、行政效能大提升,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巩固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动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提升,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工作制度。对涉及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人事任免等工作均纳入党组会进行研究,并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保证各项决策的正确贯彻落实,切实将国家的惠民工程落到实处。
四、存在问题
(一)就业方面
1.部分培训机构培训资金拨付申请材料准备时间较长,提供材料不规范,存在问题反馈整改不及时,影响了培训资金拨付;县级财政拨款不及时,影响了培训资金的正常拨付。
2.招工难”与“就业难”矛盾并存。供需双方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影响就业工作的开展。一是求职者自身素质与用工岗位条件不匹配,以致求职者找不到合适的工作,用工者招不到想要的人才同,有人无事干,有事无人干”的矛盾突出。二是我县的用工单位工资待遇相对较低,但岗位条件较高,招工难。
(二)劳动监察工作方面
一是芒梁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方管理混乱,项目资金拨付不到位,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没有为工人缴纳工伤保险,且工伤意外事故较多,引发多起劳动争议,存在社会稳定安全隐患。二是施工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对“治欠保支”工作的“六制一金一表”制度落实不到位,工资按月支付和银行代发、开设工资专户和建设工程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均达不到要求的100%。三是部分扶贫招商引资企业对法律法规认识不足,存在扣留押金、克扣、拖欠工人工资的行为。
(三)社会保险方面
1.财政欠费情况。一是财政欠拨2014年10月至2021年5月职业年金启动投资运营前个人账户计息资金1027万元,将影响死亡职工无法退保和相关待遇的享受。二是根据省州工作要求,在今年年底前要完成2018年1月-2020年12月年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和清算工作,现因财政欠拨2020年各单位职业年金单位部分376.32万元,致使2020年机关事业退休人员无法计算待遇。三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省、州下拨补助资金806.23万元、县级财政应配套补助资金218.61万元,合计1024.84万元至今未拨入专户,造成全年在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时挤占挪用个人账户基金277.68万元。
2.违规领取的社会保险待遇追偿难度大。一是谢寿昌,梁河县卫生健康局退休人员,涉及金额4.88万元,本人已死亡,无追偿对象;二是林丽新,梁河县第一中学退休教师,正在拘押中,经办机构已向本人发放告知书,涉及金额15.12万元,已移交劳动监察大队。三是向自茂,芒东镇中心校退休教师,涉及金额28.59万元,该人违规领取养老金案件已于6月15日移交劳动监察大队。
3.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工作难度大。各乡镇(村、社区)、单位对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确认工作认识不到位,责任压得不实,认证效果不佳。
(四)人事人才方面
1.高层次人才不足,引才困难。截至12月,全县事业单位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才有21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11人,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数0.35%;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1008人,占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36.41%,年内开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岗位及项目需求信息征集、赴外省招聘,均无人报名。
2.缺乏吸引人才的环境。主要原因在于我县地处边疆,较内地而言发展潜力小,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且人才引进机制体制不完善,故很难吸引到人才,特别是一些高层次人才。一部分引优人才引进后将此平台作为一个跳板,一旦有其他更好的就业渠道或是考上研究生后便辞职,造成培养人才方面损失和浪费。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就业方面
1.创新宣传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强化宣传效应,提升群众就业热情,不断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在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的基础上,创新宣传模式,新增抖音官方账号、微信视频等平台,结合梁河本地特色,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短视频,让宣传受众面更广、更接地气、更入民心,营造积极就业的氛围,转变群众就业观念,让就业政策家喻户晓。
2.继续加大政策执行力度。执行好企业稳岗返还、降低失业保险参保费率等援企稳岗优惠政策,简化业务办理流程,优化企业跟踪服务,让企业真正享受优惠政策,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
3.加强监管,提升培训质量。加强培训机构管理,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及时兑付培训资金。坚持监管与服务并行。加大对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凡补必进”、“每班必查”工作制度,在服务培训机构的同时加强对培训机构工作指导和督促力度,坚决杜绝弄虚套取培训补贴的行为和现象。
(二)社会保障工作方面
1.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意识。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经常开展基金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不定期参加警示教育活动以及学习省内社会保障系统违规违纪案例,以增强监督、管理、经办人员人政策法规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
2.继续加大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宣传力度。压实各参保单位、乡镇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以社区走访、上门慰问服务、异地协助认证、云南人社12333APP、一部手机办事通及常规认证模式开展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基本养老保险每半年开展一次,工伤保险每季度开展一次,失业保险每半年开展一次,并建立相关的工作台账,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签字才可上报至经办机构核发相关的待遇,确保领取待遇资格确认数据真实有效,减少多领冒领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形发生。
(三)人事人才方面
一是突出培养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建立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贯彻落实各类奖励激励政策;做好选优推优工作:做好高学历人才回乡服务补贴、高职称人才补贴、高学历人才补贴、拴心留人奖励补贴等的推荐申报。二是各用人单位的上报备案的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再进行合理优化,更加科学规范、系统、完善本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实现能上能下的激励机制,逐步形成重实绩、重贡献,向高层次优秀人才倾斜,激发职工工作积极性。三是要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的业务培训,结合各单位的发展和具体工作,提出行之有效的意见建议,有方向有计划的指导和管理专业技术人才。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落实好国家及省州工资福利政策,做好日常工资变动审批工作,认真完成各种报表的上报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
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规范劳动用工行为,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依法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和特殊工时审批。加强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推动实行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和银行卡支付,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打击力度,及时受理农民工特别是外出务工的农村贫困劳动力的欠薪举报投诉,属于本部门受理的,认真调查,依法处理,及时回复;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及时转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持续做好扫黑除恶工作。一是强化宣传,完善宣传方案,增加宣传手段、内容和方式,形成浓厚社会氛围,扩大宣传效果。二是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线索排查力度。三是建立完善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共同打击冒领社保基金、恶意讨薪、欠薪逃逸、缠访闹访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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