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司法局

梁河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浏览量:17911    作者:梁河县司法局 日期:20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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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司法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梁河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梁河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梁河实际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贯彻实施。

 2.制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和指导全县律师、公证、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工作。

 4.管理和承办全县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讨工作的具体事务。

 5.管理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建设,与乡镇党委、政府管理和指导乡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

 6.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律师、公务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向社会贫弱阶层提供法律援助和开展“148”法律服务活动。

 7.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管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中内设机构9个,即:办公室、政工股、法制股、公证律师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普法宣传教育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梁河县公证处。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政工股负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及精神文明建设和县局党组织建设以及工青妇、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和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指标,进行执法执纪教育工作。

 2.法制股负责对全县政府法治工作进行规划、指导,负责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各部门和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定并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和执法案卷考评制;负责为政府重大行政活动及重大民商事行为提供法律意见,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理县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全县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负责对全县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3.法治宣传教育股负责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普法教育的规划,指导乡镇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和法制报刊的征订发行;负责管理和承办法学教育的具体事务,协助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县普法办的日常工作。

 4.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指导乡镇司法行政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审批、注册、换证工作;排查研究和组织化解社会矛盾。

 5.公证律师管理股指导、监督公证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公证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公证机关和公证员的年检、注册、换证审核上报工作;监督指导公证员、律师的业务活动和办案质量;负责对公证员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等工作。

 6.社区矫正管理股组织、协调社区矫正工作;探索和实施社区矫正的新方法;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与对外交流。指导、监督刑释解教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协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7.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指导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指导、检查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受理和审批法律援助申请,依照法律程序办理或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负责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工作宣传。组织指导“12348”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工作。

 8.梁河县公证处独立对外承担公证业务,其职责是:负责提供公证服务,维护当事人权利与合法利益,负责办理国内经济、民事公证以及办理涉外、涉港、澳、台经济、民事公证业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 27人(含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10人(其中社区矫正辅警8人,公益性岗位2人)。

 离退休人员 15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1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67.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67.2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2.4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控制预算,减少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67.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67.2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7.29万元(本级财力667.2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2.4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控制预算,减少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67.2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67.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2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4.1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单位人员调入调出,控制预算,减少支出项目支出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6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后增加了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79.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79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基本支出616.29万元,包含301工资福利支出550.22万元(30101基本工资122.1432万元,30102津贴补贴293.0376万元,30103奖金10.1786万元,30107绩效工资3.396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43.02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3.97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770689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37.79万元,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92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4.07万元(30201办公费8.467924万元,30205水费0.5万元,302

06电费0.8万元,30211差旅费0万元,30213维修(护)费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4万元, 30228工会经费12.037968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30.24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万元(30301离休费10.56万元,30305生活补助1.44万元。);项目支出51万元,分别为30901房屋建筑物构建0万元,30114医疗费0万元,30199其他工资和福利支出,0万元,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6.6万元(30201办公费19.1万元,30201印刷费3.5万元,30205水费0万元,30206电费0万元,30207邮电费0.3万元,30211差旅费4.9万元,30215会议费0.2万元,30216培训费1万元, 30227委托业务费22万元)。

五、县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3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10.9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梁河县司法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

(二)公务接待费

 梁河县司法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2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次,共计接待6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控制预算,减少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梁河县司法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3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7.5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7.5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变化原因:控制预算,减少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依法治县经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宪法、法律全面实施,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结合梁河实际,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梁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系统推进严格法律监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更好的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立长远的保障作用。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收入:反映一般行政运行事务方面的收入。

 3.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立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司法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4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单位人员增加变动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如下:办公费5.93万元,工会经费6.13万元,公务接待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万元,电费0.8万元,水费0.5万元,邮电费0.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31500111



 [附件: 梁河县司法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2025.12.25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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