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赵振华来崇,就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督。
行政执法的“三项制度”,是指的行政执法的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的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
当天,专项监督组到市司法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实地走访,查看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有关工作制度、工作记录等,详细了解部门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构成、科室设置、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在智慧治理大厅,监督组成员现场观摩我市依托综合行政执法智慧服务平台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专项监督组听取了我市关于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情况的工作汇报,并就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及基层执法部门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
赵振华强调,行政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方面,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因此,要切实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深化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实践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举措,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努力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同时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畅通。
四川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王彬,四川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余越峰、成都市司法局局长薛志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文国洪,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程志宏参加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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