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司法局

梁河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利民十四条措施

浏览量:21964    作者: 日期:2021/7/2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让人民群众就近、便利地获得高效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特推出以下十条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利民措施:

第一条 为办事群众提供延时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对中午午休、下午下班时或中心关门之前来办事的群众,延时办理。

第二条 为办事群众提供预约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根据群众需要可提供双休日、节假日预约服务。

   预约时间:周一周五上午:8:30 -11:00,午2:30-4:30。

第三条 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方式。利用网络平台、热线平台、微信等手段,实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

第四条 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免审制。进一步降低门槛,对于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以及持最低生活保障证、残疾证、“五保”供养证、特困户救助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实行免审制

推行法律援助受理承诺制。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推行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力争让老百姓一次性办理”。

开辟“绿色通道”。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到当天受理、当天指派。开辟公证“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按规定减免公证费用,对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提供预约、延时、上门等特别服务。

 缩短案件办理时限。对法律援助案件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查,在两个工作日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案件;对公证事项证明材料齐备的简单申请事项在一至三个工作日内办结,努力为当事人提供快捷服务。  

第八条  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强化案件回访和评估。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回访制度,出台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对法律援助律师办案质量进行打分评估,保证老百姓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简化公证办理手续。落实公证“最多跑一次”、“首问责任制”,一次性明确告知办证所需资料及获取材料的途径和方式,推行公证事项容缺受理。  

对县内民营企业进行免费法律体检.同时根据企业需要组织律师团队有针对性的举办专题法讲座和培训。

十一 开展流动调解服务。发扬枫桥经验,组建流动调解小组,将人民调解送到田间地头,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第十 免费为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心理疏导和技能培训服务。

第十  开展法律咨询。整合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等法律服务资源,组建法律咨询服务小分队,送法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宗教场所、进企业、进单位。

第十四条  做好司法鉴定、司法考试工作指引,对前来了解司法鉴定、司法考试的当事人结合实际主动帮助联系对口部门,做好引导和指引。

 

 

                                                    梁河县司法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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