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司法局

内设科室

浏览量:6830    作者: 日期:2022/8/24

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本系统突发事件处置、监控、报警、信息、应急指挥等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和财物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本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指导、管理本系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审查、上报、实施工作。负责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信息化硬件设施建设工作,落实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标准规范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资源库、业务系统的研究、建设工作。  电话:0692-6161353


 (二)法制股。承担中共梁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具体工作,县委依法治县办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中共梁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设的协调工作,负责拟定全县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负责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接受各乡镇、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电话:0692-6168002


 (三)普法宣传教育股(梁河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教育。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梁河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日常工作。在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梁河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的名义和印章。  电话:0692-6161353


 (四)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电话:0692-6161995


 (五)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梁河县人民政府行政调解办公室)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承办涉及县政府的行政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县级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承办涉及县人民政府的行政调解时,可以使用梁河县人民政府行政调解办公室的名义和公章。  电话:0692-6160148


 (六)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梁河县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和管理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在对外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时,可以使用梁河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名义和印章。  电话:0692-6160148


 (七)公证律师管理股 。指导、管理公证、律师工作。管理辖区内设立的公证、律师机构。对公证员、律师,公证处、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指导。  电话:0692-6161353


 (八)政工股。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人事和警务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监督工作和局管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人事工作。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宣传等工作。承办本系统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拟定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电话:0692-6168003


 (九)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职能。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证文明执法;推进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负责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中的重要问题和争议;负责“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电话:0692-6160148
 
(十) 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职能。负责县政府、县司法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承办重大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补偿的备案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补偿专职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承担梁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具体工作;在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梁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名义和印章。负责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县委、县政联府和县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县政府、县司法局规范相关文件的编撰、清理、备案和解释工作。负责统筹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承办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事务,为县委、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建议,并指导、监督全县法律顾问工作。电话:0692-616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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