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司法局

梁河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271    作者: 日期:2026/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梁河县司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涵盖了2025年梁河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行政执法监督等重点领域,系统梳理公开事项,优化公开流程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其中部门信息9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条,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2条,公共法律服务信息3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信息1条,预决算公开及三公信息2条,司法统计信息6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信息1条,行政执法信息4确保公众及时获取司法行政领域关键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年度梁河县司法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完善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所有拟制公文均明确公开属性,实行信息公开专人负责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不应公开不公开。定期开展清理排查,按照程序规范清理网站错敏词、失效链接等,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严格落实保密审查三审三校制度,全年未发生涉密信息泄露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聚焦司法行政主要职能,优化栏目设置,及时发布信息,公开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便民服务等信息,提升不同群体获取信息的便利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根据县司法局人员变动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人员保障。2025年我单位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1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细化,如行政执法方面仅以简报的形式展现工作开展情况,缺乏典型案例解读和数据深度分析;政策解读形式仍以文字为主,可视化、互动性解读方式应用不足。二是平台运营效能不均。官网与新媒体平台信息更新频次存在差异,部分栏目内容更新不够及时;平台互动功能有待优化,公众意见征集、反馈的闭环管理机制不够完善。三是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缺乏系统的业务培训,在政策把握、保密审查、答复规范等方面的专业能力仍需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聚焦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民生保障等核心任务,细化公开目录,拓展公开范围。加大行政执法、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分析报告,提升政策解读的可读性和吸引力。二是优化公开平台建设。建立平台信息更新审核责任制,确保各栏目内容及时、准确、规范。整合线上线下公开渠道,实现政府网站、新媒体等平台信息同源同步。三是强化队伍能力建设。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力量,明确各股室信息员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落实”的工作格局。邀请专家解读政策法规和实操技巧,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文章来源:梁河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