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梁河县审计局为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肩负着县本级的审计工作和确保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
1、负责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我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维护我县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按照国家和审计署的有关审计法规和工作方针、政策。制订全县审计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安排年度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组织开展行业和重大专项资金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梁河县人民政府和德宏州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梁河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政府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⑹县人民政府管理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⑺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授权,国际组织、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赠款项目和项目执行单位的财务收支。
⑻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经济行为的绩效进行审计评价。
⑼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审计局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全面实施之年,县审计局将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年度任务安排,依法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石和保障作用。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积极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审计工作任务。举全县审计之力做好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的“大项目”审计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审计任务,积极为审计全覆盖积累经验。2017年审计项目紧紧围绕上级审计机关的项目计划安排,结合梁河县实际,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组织实施好项目审计工作。在审计项目工作中,做到紧密结合上级审计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的审计计划来统筹谋划,重点保障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的“大项目”审计工作,服从安排、听从调度,形成“一盘棋”。
(二)持续推进实行审计全覆盖。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等相关配套文件,全面加强审计监督,坚持党政同责同审,按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加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继续做好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跟踪审计工作,特别是梁河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阿昌族整乡推进整族帮扶项目等。县审计机关将进一步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做好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类实施,采取“一条线”等行之有效的审计方式,充分运用计算机审计等技术手段,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不断推进审计全覆盖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不断健全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结合梁河实际,尽快制定出台《梁河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办法》,并抓好贯彻执行,对审计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逐步向社会全面公告审计结果,让社会公众了解审计、关注审计,不断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督查被审计单位规范管理,从源头解决屡审屡犯问题,提高政府公信力。
(四)进一步建立完善审计相关制度。为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进一步推进实施审计全覆盖,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调整成立梁河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梁河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梁河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梁河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制度》等相关制度。逐步形成与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更好地发挥审计在保障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深化改革、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的重要作用。
(五)充分发挥内审协会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审计机关关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加强新常态下内部审计工作,是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手段和强化过程监督的重要方式。要求全县各机关、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监督机制,配齐内部审计人员,把内部审计作为构建单位“免疫系统”功能,审计关口前移,促进内部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积极推进建立乡(镇)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完善审计机关与内部审计衔接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审计全覆盖中的补充作用。
(六)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以云南省实施“金审三期”工程建设为契机,完善业务数据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实施数字化审计方式,同时,更新陈旧办公设备,为日常办公和审计业务工作提供可靠的硬件支撑;全面提高计算机审计应用水平,扩大计算机审计应用范围,注重信息审计成果的应用,鼓励审计人员在实践中将成熟的审计方法运用到更多的审计项目中,提高AO与OA系统的交互率,充分发挥计算机审计优势,有效提升计算机审计应用水平。
(七)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以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敢担当的“审计铁军”为目标。加强审计专业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优化审计人员的专业结构,使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向计算机、工程项目等多领域转变;加强审计教育培训,积极搭建平台,鼓励支持审计人员参加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各类培训,充分利用各种培训机构的教育资源,加大对审计干部队伍专业能力方面的培训力度。
(八)加强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上级审计机关于“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的要求,切实抓好审计人员的学习教育,使全体审计人员切实把握和理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战略意图及精神实质,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行动步调与党委政府保持一致。加强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实施办法,坚决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抓好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构建审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继续抓好审计人员廉政教育,扎实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审计人员廉洁从审意识,做到警钟长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通过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审计干部队伍,努力营造梁河审计良好的政治生态。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根据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总体要求,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做到“四个确保”,即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保稳定”;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强化财政专项资金和项目资金管理,为实现年初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预算编制基本原则
1.依法理财原则。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行为。编制预算时做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体现国家和我州有关方针政策。
2.真实完整原则。部门预算数据要真实准确。
3.结构优化原则。有效整合财政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公用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4.收支平衡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做到收支平衡。严格执行增收节支、理性节约的各项规定,坚持统筹兼顾,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5.公开透明原则。加强预算法律法规宣传,做到政策制度公开透明;明确预算编制各阶段重点工作;建立健全预算信息公开机制,有序推进预算信息公开。
(三)预算编制标准
1.职工工资(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根据单位编制和法规政策,按现行工资标准计算核定。
2.项目支出根据《梁河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三十四次常委会会议纪要》审计机关聘请中介机构项目投资审计费用根据实有支出予以保障。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梁河县审计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4人。退休人员5人(提前退休1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梁河县审计局财务总收入33.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68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3.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6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68万元(本级财力33.68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8万元,占总支出的40.62%,项目支出20万元,占总支出的59.38%。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列“201-08”支出,主要反映工资福利支出(自治州津贴)和项目支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经费)。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梁河县审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8万元,包括津贴补贴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84.91万,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梁河县审计局2017年人财物上划省厅试点,梁河县财政局承担自治州津贴。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梁河县审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经费支出2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附件: 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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