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审计局

梁河县扶贫办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浏览量:18819    作者: 日期:2017/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梁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7年2月至4月,对梁河县扶贫办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㈠梁河县财政局下达县扶贫办2016年度预算总额为

6 694.71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批复108.63万元,追加调整预算6 586.08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16年部门总收入6 694.71万元,总支出2 097.1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7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 600.33万元。2016年决算支出比预算减少4597.94万元。

㈡县扶贫办“三公”经费2016年共支出2.05万元,比上年度3.38万元减少1.33万元,下降40%;会议费2016年共支出1.95万元,比上年度0.9万元增加1.09万元,增长116%;培训费2016年共支出0万元,比上年度0.27万元减少0.27万元,下降100%。

2016年梁河县扶贫部门“放管服”工作:一是按照“四到县”权限下放等相关规定,承接工作基本到位。二是县扶贫办和县发改局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组织各项目单位对所需缺口项目进行编报并建立项目库,纳入《梁河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将项目库作为申报项目和制定项目年度实施方案的重要平台。三是围绕减贫目标任务和扶贫规划,成立“梁河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并编制了《梁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印发《梁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㈣整村推进2015年共实施了5个行政村、3个自然村整村推进。 2015年整村推进共投入680万元,全部为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已完成基础设施投入515.65万元。2016年共实施了9个行政村、7个自然村整村。 2016年整村推进共投入1320万元,各项计划均未完成。

㈤金融扶贫贷款管理使用情况。梁河县截至2016年12月底,县扶贫办已有的金融脱贫扶持主要有梁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到户贴息贷款,贷款额度共计800万元。贷款实际到位800万元,支付利息28.51万元。实际投放使用800万元(全部为到户贷款)。

 审计结果表明,预算执行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财务收支情况基本真实,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核算。“三公”经费、培训费基本上得到控制。但仍存在县财政借支新增债券资金、拉用项目管理费、项目预支款不及时报账、项目年末结余较大、未及时清理项目净结余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16年县财政向县扶贫办借新增债券资金254.1万元。

 ㈡拉用项目管理费付工会活动开支0.35万元。

㈢项目资金闲置2年以上1287万元。

㈣项目资金闲置2年以下金额5752.44万元。

    ㈤预付项目启动金长期挂账2366.46万元。

    ㈥县财政扶贫资金专账未及时清理扶贫办项目净结余资金134.8万元。

 ㈦整村推进项目应完工未完工164.3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梁河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4条建议: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编制年初预算。二是加强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管理,项目名称和县财政的报账财务资料名称应一致。三是督促项目施工进度,已完工项目应和县财政、各乡镇沟通协调,及时报账。四是项目管理费严格按《云南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使用。

四、在审计期间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扶贫办完善相关手续积极进行整改。第㈠问题2016年县财政向县扶贫办借新增债券资金254.1万元在审计期间已整改,2017年4月19日归还完毕。 第㈡问题拉用项目管理费付工会活动开支0.35万元审计期间已整改,已调整会计科目处理。第㈢㈣㈤问题已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或收缴县国库,已部整改完毕。第㈥问题项目结余资金已于2017年7月调入国库。第㈦问题项目已完工并完成报账160.63万元,结余3.72万元已收归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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