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审计局

梁河县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浏览量:3279    作者: 日期:2023/12/26

梁河县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

审计结果公告

 

(2023年12月3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梁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11月7日至12月20日,对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员会办公室 (以下简称“县委办”)梁河县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项目基本情况

梁河县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为德宏众合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原址位于遮岛镇团结社区第一村民小组大沟洼秧田,后变更为梁河县政务中心左前方。项目总用地面积1098.84㎡,批复建筑面积3723㎡。建设内容为新建县级档案馆1栋,地上6层,总建筑面积3723㎡。由保山市天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负责项目设计;云南联都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监理。项目开工日期为2019年3月2日,竣工日期为2022年1月26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061天。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48.61万元

(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三)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准确

(四)应付未付项目资金846.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梁河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价款48.61万元的问题,责成县委办对本次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问题,要求县委办应在今后项目建设中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准确的问题,要求县委办应根据本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调整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对应付未付项目资金846.6万元,要求县委办应加大与县财政的沟通协调力度,争取拨付项目资金并支付未付工程款。

针对存在的问题,梁河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工程结算管理工作,确保工程结算真实合法。按相关财务核算制度修改完善竣工决算报表。二是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招投标、工程质量管理等相关规定,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委办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截至2023年12月25日,根据县委办提供的整改资料,审计发现的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1个问题正在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针对多计工程价款48.61万元的问题,县委办已按本次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依法依规进行了纠正,已完成整改;针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问题,县委办已组织相关项目管理人员学习相关法规,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已完成整改;针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准确的问题,已组织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人员学习相关法规,并根据本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调整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已完成整改;针对应付未付项目资金846.6万元,争取在5年内拨付项目资金并支付未付工程款,正在整改。

文章来源:梁河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