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对照水利肩负的工作任务,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更好的作风,查找差距,补齐弱项,巩固成果。努力开展各项工作。
一、 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梁河县水利局2020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844万元。其中,5000万元以上项目1个;梁河县马仑河水库工程完成投资5051万元;5000万元以下项目8个具体包括;梁河县南底河芒林段治理工程完成投资798万元,梁河县芒岗、棒良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投资32万元,梁河县勐养镇集中供水工程完成投资1975万元,梁河县芒东清平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完成投资1250万元,梁河县南底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完成投资400万元,梁河县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151万元,梁河县棒良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二期)完成投资558万元,梁河县曩宋乡弄坵农村饮水及灌溉水源工程完成投资629万元。完成投资数占全年计划任务数的60.4%。
二、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强化水利工程补短板。
一是致力脱贫攻坚,扎实做好饮水保障行业扶贫工作。按照脱贫攻坚饮水保障四项标准,梁河县范围内农村饮水基本保障。由于受水、旱灾害的影响,水源保证率、水质、工程运行管理问题,梁河县农村饮水工程仍水源仍存在一定短板,通过认真梳理排查主要存在问题:(一)因旱情部分村寨存在季节性缺水方面的问题,水源干枯的情况,饮水量减少,水量不达标;(二)因水灾,工程冲毁;(三)工程建设年限较长,工程老化;(四)部分村寨水质不达标等问题。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的短板问题,整合涉农资金1017万元,解决饮水安全补短板村寨76个,建成取水构筑物工程26件,输水管道工程43件,蓄水池工程8口,配水管网工程17件,安装净水设备36套,解决49101人次的饮水安全问题,水量、水质、用水方面程度、供水保证率四项指标全部达标。
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全县413件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指导各乡镇完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全县413件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部收费,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收费处数收费处数占其工程总处数的100%,水费收取率达到95.85%;完成了2020年底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部实现收费且水费收取率达95%以上”的工作目标。
二是水源工程建设步伐加快,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逐步增强。马仑河水库小(一)型设计总库容480.5万立方米,工程建设主要由大坝、溢洪道、输水导流隧洞及灌区建筑物组成,年供水量591万立方米。工程估算总投资21250万元。工程按 PPP建设模式进行建设,工程与2018年3月30日开工建设,截至2020年底累计完成投资15351万元,其中2020年完成投资5051万元。工程预计2022年完工。
三是全力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改善生态环境。续建完成芒岗、棒良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新开工实施了芒东清平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梁河县南底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总投资4150万元,其中2020年完成投资1682万元。项目的实施有效减轻了水土流失程度,增强了耕地保土保肥能力,提高了耕地单产,为群众脱贫致富创造了生产条件。
1、实施了芒岗、棒良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实施坡耕地治理面积7300亩,为项目区配套了机耕路及灌溉水利设施,项目计划总投资2500万元。
2、梁河县芒东清平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工程设计坡改梯、生产道路、灌溉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500亩,计划总投资1250万元。
3、梁河县南底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工程计划治理村寨污水、垃圾处理、村容村貌治理、河道景观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平方公里。计划总投资1376万元,2020年完成投资400万元。
四是江河防洪体系逐步构建,防洪减灾效益明显。南底河芒林段治理工程设计治理段河道全长4.305km,综合治理段长4.30km,其中:干流3.835km,支流汇淹区0.465km,计划总投资1504万元,2020年完成投资798万元。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进一步加强、完善。
五是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1、2020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共涉及12件农田水利工程,设计新增及改善灌溉面积20405亩,工程概算投资1153.35万元,工程正在建设中,计划2020年底完工。
2、梁河县曩宋弄坵农村饮水及灌溉水源工程:建设坝塘工程1座,坝塘总库容为4.2万m3,投资为629万元,工程正在实施中,工程计划于2021年3月完工。
六是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加快推进一批、新开工建设一批、储备一批”三个一批工作思路,抓项目前期工作。湾中河水库批准工程估算总投资65570.45万元,工程计划12月开工建设,目前湾中河水库正进行施工准备、初步设计、全过程监理、全过程质检、全过程造价控制招标工作;萝卜坝河小宛桥至龙江汇口段治理工程计划治理河道25km,计划投资7200万元,正在开展初步设计,工程计划于2021年初开工建设;松山河水库、帮杏河水库前期工作正在开展,力争2021年底开工建设。瑞丽江、大盈江两江生态修复工程由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在开展规划工作;瑞丽江大型灌区(梁河县涉及萝卜坝片区、勐养坝片区)项目正在开展规划工作。
三、履行职责、依法行政,规范河道采砂管理,时刻保持打击河道非法采砂高压态势
1、加强水行政法规宣传。3月22日是第28届“世界水日”,同时也拉开了第33届“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序幕。悬挂横幅15条,共发放宣传品750份,其中,发放《河道采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摘选)》150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手册》及《倡议书》共250份、《云南省节约用水条例》100份,环保袋、围腰裙100个。群众参加踊跃,宣传收到良好效果。二是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
2、加强对河道采砂管理,时刻保持打击河道非法采砂高压态势。对全县违法采砂点发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共36份、限期整改3份。立案查处17起,罚款4.4万元。执法巡查130次,巡查现场没收销毁采砂设备11台,当事人自行拆除采砂设备9台,关停非法采砂点46个。萝卜坝河发现5处非法采砂点,移交陇川水利局处理。扣留运砂车8辆,扣留装载机3台,没收非法采砂9255.3立方米,依据程序公开拍卖所得:260789万元;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10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10人次,执法车辆85次。目前,非法采砂行为得到了有效控制,面上基本消除了非法采砂行为。
3、强化水资源管理工作。(一)认真落实计划用水和节水“三同时”制度,按我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0.736亿m3,下达了我县非农业取水总量计划。(二)根据用水户缴费时间节点,按时对和用水户取水量、发电量进行抄录、复核,并对取水计量设施的运行、维护进行日常性检查。进一步规范完善取水量抄录、计算、检查表格。(三)加强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水资源费全县取用水户有46户,州级委托征收3户,截至目前,实际征收水资源费56.54万元。办理水土保持行政许可10件,征收水保设施补偿费11.21万元;采砂点共收取采砂资源费310万元;没收非法采砂9255.3立方米,公开拍卖所得:26.08万元。
四、河长制工作有紊推进
1、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按照省州河长令第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起草印发了《梁河县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梁河县总河湖长令第6号),安排部署了梁河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求。
2、各级河湖长积极开展巡河、清河、“清四乱”行动。各级河湖长主动领任务,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巡河、管河、护河、治河工作。截至12月15日,全县三级河湖长累计开展巡河3665次,其中:县级河湖长巡河115次,乡级河湖长巡河1013次,村级河湖长巡河2537次。各级河湖长亲自组织,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参与,大力开展“河长清河行动”。按照“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无盲区”的标准,集中清除辖区内的河湖库渠河岸边垃圾、水面漂浮物、淤泥、生产垃圾。全县共组织3642人次,投入整治车辆及机械154次,整治资金投入15.81万元,清理河道407.54km,清理乱堆垃圾430.53吨,整治面积15485平方米,其中:拆除违规建筑物1385平方米,整治非法乱占种植面积3980平方米, 河道两岸生态恢复10120平方米,确保河道畅通和防洪安全。
3、拓宽监督渠道,加强督察督办工作。县河湖长办于4月底至5月初对全县河流开展随机巡查暗访一次,共发现问题37个,其中:河湖长公示牌破损4个,直排1个,乱采1个,乱占7个,乱堆23个,乱建1个。及时将排查发现的问题反馈到乡镇,以督办的方式督促乡镇进行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4、如期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按照(德水办[2019]12号)文件要求,到2020年底前完成全国水利普查成果中流域面积50-1000平方公里7条河流,全国水利普查以其他河流3条,水库4座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截至目前,梁河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已按要求完成10条河流115.078公里、四座水库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并进行了政府公告。
5、认真开展美丽河湖建设工作。根据《云南省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3)》(云南省总河长令第5号)、《2020年云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云南省总河长令第6号)等要求,结合当地河流水系分布、江河湖库保护治理任务和河湖保护治理规划等组织推进美丽河湖建设,把美丽河湖建设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范围,与云南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乡村振兴、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统筹推进。按照相关技术要求,梁河县水利局编制了《德宏州梁河县2020年度美丽河湖建设计划》。梁河县2020年拟建设的县级美丽河流、水库个数为2个,1个美丽河流为南底河,1个美丽水库为箐头河水库。同时争取申报评定德宏州美丽河流、水库(州级)、云南省美丽河流、水库(省级)。经过州级组织专业评定,南底河、箐头河水库已顺利通过州级美丽河湖评定,南底河正在申报评定省级美丽河湖。
6、多渠道宣传河湖长制工作。利用“中国水周、世界水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日、赶集日到街头巷尾发放“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保护河湖水资源”倡议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宣传单、河道采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摘选)等1000余份,对河湖长制工作进行宣传,组织职工参加2020年水法规知识竞赛;利用微信公众号、QQ群、简报等媒介,开展多形式、全方位的河湖长制工作。
五、牢固树立生态发展理念,积极推进小水电清理整顿工作
梁河县辖区内共有水电站13座,其中中型水电站1个,为弄另电站(18万千瓦),其余12座装机容量都在5万千瓦以下。根据《德宏州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分类电站名单的通知》,列为整改类小水电共有12座。
根据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要求,经过综合评估,12座小型水电站全部列为整改类,主要整改审批手续不齐全、生态流量泄放监测监控问题;生态流量监测监控设备已安装完成,已全部接入州级、县级平台;全面完成验收销号工作,10月份对全县中小水电站进行了县级验收,并在县政府网站分两批进行了公示,11月份通过了德宏州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组织的州级核查验收。进一步压实清理整改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全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效果。
六、认真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2020年,我县降雨频繁、导致江河水位普遍上涨,洪涝灾害频发,给全县社会经济造成了较大的损失。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同心协力,沉着应战,通过充分的汛前准备和科学地抗灾应灾措施的实施,确保了安全度汛。在未发生一起人员死亡的同时,将灾害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严满完成了防汛工作任务。
七、举全局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我村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在挂包单位县水利局全力支持下,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凝心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不断创新脱贫攻坚举措,投入各类项目资金2129.83余万元,从产业、住房、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生态扶贫等方面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脱贫举措。五年来累计争取住房改造、人居环境提升统筹资金286.98余万元;累计争取各类教育扶持资金80余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53.4万元,解决8个村民小组1710人饮水问题。自来水到户率达到100%,水质、水量达标;投入养殖产业扶持资金88.05万元;全村基础设施薄弱短板得到补齐,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共投入资金1144万元用于硬化道路、安全饮水管道建设、文化活动室建设、卫生厕所建设等。通过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贫困退出工作,全村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01户403人已全部脱贫,其中:2014-2019年脱贫93户378人,2020年脱贫8户25人,贫困发生率0%。
八、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州、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水利工作,坚定不移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水利事业不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挺纪在前、纪在法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实践执纪“四种形态”,持之以恒纠“四风”,全力预防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为水利事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政治保障。
二是加强思想教育。按照中央、省、州、县部署要求,认真抓好《准则》、《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以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为载体,继续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遵规守纪的意识,提升防范违纪违法的能力,做到心存敬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是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照岗位职责,全面梳理岗位职权事项,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规范工作运行的各个环节,以权力的规范使用和制约为重点,逐步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构建起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是强化责任落实。深入持久地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责任制的要求,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进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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